闯红灯违法,这是从幼儿园教起的常识。其实,绿灯有时候也不能“硬冲”。本月起,深圳交警开始集中开展对“冲绿灯”违法交通行为整治工作。根据《深圳特区道路交通处罚条例》,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的,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3次的,从第3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所谓“冲绿灯”,并不是指绿灯不能通行,而是指在前方路口已发生拥堵的情况下,即使信号灯为绿灯,也不应该继续前行,因为这会进一步加剧拥堵。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显而易见,“冲绿灯”本身就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这也是深圳市准备对此实行处罚的依据。
现实生活中,“冲绿灯”现象普遍存在,明明前方道路已经拥堵不堪,只要绿灯亮起,后来车辆依旧勇往直前,直至将交叉路口完全堵死。实际上,如果车辆依次通行,交叉路口本不至于水泄不通,然而,总有人抱着“害怕吃亏”的念头努力向前冲,不要说信号灯是绿灯,就算是黄灯亮起也照样加大油门先闯过停止线再说,最终“堵住大家的路,让自己也无路可走”。这种心态的荒诞之处在于,“冲绿灯”的每个人都害怕吃亏,结果却是每个人都无法从中占得便宜——活脱脱演绎了“公地悲剧”的概念。
关于“冲绿灯”,有人以不知道为由替自己开脱,如果是这样的话,确实应该好好学习一下交通法规了,毕竟,开车上路不是儿戏,遵纪守法是对驾驶员最基本的要求。就“冲绿灯”而言,更多的人还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因为“冲绿灯”虽然被定义为交通违法,但鲜有人因此遭受处罚。其中原因无外乎两个方面:其一是交警部门很少对此“较真”;其二是一般的电子警察无法抓拍到“冲绿灯”,而交警也不可能遍布所有的交叉路口。深圳交警此番不仅亮明了态度,而且借助高清电子警察实现了路面监控,其理念和方法值得推广借鉴。
当然,深圳处罚“冲绿灯”新规迎来的不只是掌声,质疑声也不绝于耳。有人质疑处罚太过严苛,有人则提出如果后面车辆是“路怒族”怎么办?其实这些都不是问题,只要新规能得以不打折扣地执行,公众自然能学会理性看待“冲绿灯”行为。比这些更值得关注的是,深圳新规的执行力度究竟能有多大?看到处罚“冲绿灯”,很容易使人联想起“闯黄灯”——早在2013年1月1日,号称“史上最严交规”的公安部123号令就已经开始生效,其中明确规定,“闯黄灯”将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时至今日,“史上最严交规”已经推出了“升级版”,但是,有多少“闯黄灯”的驾驶人领到过罚单呢?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美国法学家伯尔曼的这句话流传甚广,但却一次次被人提及,原因就在于,很多时候并不缺少细致入微的法律规定,缺少的只是不打折扣地执行。每一种司空见惯的违法场景背后,都隐藏着一种根深蒂固的群体无意识,唤醒公众对法律和规则的尊重,不仅需要明确罚则,更需要执行到位。深圳新规的最终效果,取决于其执行力度究竟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