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禁止律师违规炒作所代理案件
人民日报客户端魏哲哲2021-10-20 15:55

20日,全国律协发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禁止违规炒作案件的规则(试行)》,禁止律师违规炒作案件,明确具体情形:

①通过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组织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或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影响案件依法办理;

②通过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就案件进行歪曲、有误导性的宣传、评论,以转发、评论等方式炒作误导性、虚假性、推测性的信息;

③侮辱、诽谤办案人员、对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或者通过披露有损办案人员、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隐私等不正当方式,歪曲、丑化办案人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形象;

④违规披露未成年人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在非未成年人案件中,以未成年人案件为噱头进行宣传,煽动舆论,制造影响;

⑤煽动、教唆当事人或其他人员通过网络等传播媒介对案件发表不当评论,制造影响,向办案机关施压等。

规则最后明确了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管理责任及罚则。在加强对违规炒作行为进行规范的同时,规则还就律师的执业权利保障作出了规定。

责任编辑:朱笑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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