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为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展,提升志愿服务整体效能,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围绕《办法》出台的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和亮点及落实举措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
解读一:为什么要出台《办法》?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近年来,贵州省志愿服务管理体系已基本形成,志愿服务参与主体日益广泛,志愿服务内容涉及的领域范围不断扩展。截至今年2月15日,贵州省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实名注册的志愿者720万人、志愿团体4.5万个、志愿项目27.8万个、服务时长1.3亿小时,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393家。但也还存在志愿服务工作统筹协调有待加强、志愿服务活动不够规范、保障和激励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制定《办法》是解决志愿服务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的重要举措,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有利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更好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解读二:《办法》的立法过程是怎么样?
2021年3月,贵州省民政厅会同贵州省精神文明办、贵州省司法厅、贵州团省委成立立法起草小组,书面调研了上海、江苏、广东、广西等地志愿服务的经验做法,组织开展省内调研,并广泛征求各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以及部分市县单位、部分街道(乡镇)、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代表的意见,通过贵州省人民政府网、贵州省民政厅网站、贵州省司法厅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立法起草小组对收到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充分吸纳,积极沟通,反复修改完善,于2021年12月29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04号公布,将于2022年3月5日起正式施行。
解读三:《办法》有什么主要内容和亮点?
《办法》共六章47条,具体突出了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一是健全了志愿服务工作的管理机制。坚持党对志愿服务工作的领导,发挥共产党员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政策和保障措施,支持和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职责,各有关部门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按各自职责做好志愿服务有关工作。
二是保障了志愿服务相关主体的权益。对志愿者的权益保障等进行了细化,规定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应尊重志愿服务对象意愿,明确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城乡社区、单位内部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者本单位同意成立的团体,可以在本社区、本单位内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是规范了志愿服务活动。对志愿者注册和志愿服务组织招募、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等作了细化。对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进行规定,并明确由民政部门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的抽查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志愿服务协调机制和服务体系,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志愿服务活动,应接受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违背志愿服务宗旨的活动和违法活动。
四是完善了志愿服务保障和激励机制。确立了志愿服务的信息化保障、组织培育等机制,进一步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并通过政府合理安排资金、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捐助、设立志愿服务基金、落实财税优惠政策等方式,为志愿服务提供资金保障。同时鼓励建立志愿服务激励嘉许制度,探索时间储蓄和回馈机制,依托志愿服务记录为志愿者提供适当服务,推动志愿服务互助循环发展。
解读四:落实《办法》有什么具体措施?
《办法》是贵州省出台的第一个志愿服务领域的专门性规章,标志着贵州省志愿服务事业站上了新起点、进入新阶段。在落实《办法》的具体措施上,贵州省将围绕开展学习宣传、抓好贯彻落实两方面的工作展开,首先是通过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综合运用各类媒体抓好宣传。尤其是充分利用基层阵地抓好宣传,加大《办法》宣传普及力度,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
其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同志、志愿服务组织的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熟读《办法》原文,深刻领会《办法》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严格落实《办法》各项规定,依法规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切实推动贵州省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专业化、常态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