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南宁就业,可申请一次性交通补贴
人民日报客户端广西频道庞革平2023-03-08 15:42

近期,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交通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毕业生交通补贴申报发放工作全面启动。

《通知》明确,2022—2025年广西区外、南宁市外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以及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等应届毕业生,以及2022—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留学回国毕业生,自2022年9月18日起在南宁市就业(即所就业的单位在南宁市依法登记注册或属于有效期限内的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单位),与就业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申报时仍在该就业单位,可获一次性交通补贴,补贴发放标准为区外每人1000元、市外区内每人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不纳入该补贴发放范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达到一定的留邕工作时长等要求后申报该补贴,最迟可在毕业次年的10月31日前申报。

微信图片_20210926181249.jpg

责任编辑:李纵
打开客户端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