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
埇桥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六款规定,经埇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免去:
杨开琴的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德忠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秋灵的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孙建议的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祝干干的区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胡平的区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埇桥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7月19日
埇桥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六款规定,经埇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免去:
高安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云彩、张丁丁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埇桥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7月19日
埇桥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六款规定,经埇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任命:
祁磊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王秋灵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孙建议为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长;
祝干干为区人民法院曹村人民法庭副庭长;
胡平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特此公告
埇桥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7月19日
六安市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7月21日六安市裕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陆大国为裕安区人民法院苏埠法庭庭长;
项雪莲为裕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傅绪辉为裕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窦仁慧为裕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免去:
陆大国的裕安区人民法院独山法庭庭长职务;
卫景文的裕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玲的裕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池州市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3年7月20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许家旺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2023年7月20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陈阳生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陆骏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