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方便城区夜间停车”便民措施做出进一步解读。同时,为进一步推动“方便城区夜间停车”便民服务措施走深走实,近期将下发《关于落实停车便民措施规范城市停车管理》的通知,将便民服务实事办好。
据介绍,为方便城区居民夜间临时停车,前期省公安厅组织各地公安机关,在各省辖市、县(市、区)城区(主城区和建成区)居民小区周边,具备停车条件的次支道路设置夜间临时停车泊位。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根据停放需要,各地城区居民可于每日的21时至次日7时,在施划夜间停车泊位的路段,临时就近停放车辆。
对于群众关心的停车时间,相关负责人解释说,鼓励各地公安机关根据当地道路通行条件和居民停放需求,参照以上停放时段,适当放宽城区居民夜间临时停车的时间和时长。
同时,省公安厅倡议各地城市居民,在停放车辆时,做到“朝向一致、按位停放、有序停放、文明停车”。对于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的,经提醒仍不及时纠正的违法停车,将依法予以处罚。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方便城区夜间停车”便民服务措施走深走实,近期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下发《关于落实停车便民措施规范城市停车管理》的通知,将便民服务实事办好。
按照上述通知,各地交管部门本着“规范有序,能设尽设”的原则,组织县(市、区)及城区大队(住建城管部门)开展道路摸排,在城镇居民小区周边,再选择具备允许夜间临时停车的路段,作为实施路段,建立实施台账。按照《城市道路路内夜间临时停车泊位设置规范》,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完善设置清晰标志标线,标清允许停车的时间、时长,合理设置路内夜间临时停车泊位。
同时,加强易堵点段拥堵、缓行的常态研判,加密重点路段路面巡视、视频巡查频次,针对停车乱点、交通堵点、事故多发等路段,发动单位、街道办事处等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出台整治方案,协同住建(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违法停车集中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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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洛阳交警发布消息称,随着洛阳市汽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多,夜间停车压力逐渐凸显,为有效缓解市民夜间停车难问题,洛阳市主城区所有路内泊位夜间免费停车,免费时段为每日22时至次日8时。
洛阳市主城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周边,限时免费区间停车位,免费时段为每日19时至次日8时。
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和道路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市民群众可于每日21时至次日7时,在主城区居民小区周边具备路内停车条件的道路,依次有序停车的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