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卫疆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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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1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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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3月11日发布消息,近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卫疆(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卫疆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20年间,被告人卫疆利用担任中山市规划局规划科科长、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广州日报 · 新花城记者 李斌 通讯员 粤检宣广州日报 · 新花城编辑:吴绍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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