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4月13日)下午,浙江省国资委党委召开省属企业人才工作会议,会上,浙江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冯波声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国有企业人才工作的重点和要点。他指出,要大力实施“浙江国企人才新政二十条”,用足用好支持企业、人才和人才工作的政策,充分发挥人才新政的综合效益。
会议就“浙江国企人才新政二十条”相关政策作了说明。人才新政重点在绩效考核评价、中长期激励、人才经费使用、内部分配、科技创新、产教融合、同城待遇、教育培训等方面创新突破,明确提出20项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研究推出21项政策制度突破项和21项具有浙江“味道”、全国领先的人才工作创新做法,旨在通过政策创新完善,进一步提升省属企业人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对人才的吸附力、凝聚力。
结合省属企业“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浙江国企人才新政二十条”,“浙江国企人才新政二十条”提出了人才工作量化指标,对各项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和测算,明确了人才引育、平台建设等方面的目标任务。一是全面打造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水平技能人才“三高”人才队伍,到“十四五”末,新引进国家级人才工程专家15名以上;省“鲲鹏行动”计划专家1名以上;省海外引才计划专家15名以上;省万人计划专家30名以上。二是建好用好人才集聚平台,新建2家以上国家重点实验室、5家以上国家级企业技术(技术创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以上院士专家工作站、10家以上省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等。三是深化校企实质性合作共建,在省属企业建立10个产学研战略联盟、10个产学研基地、20个双师型教师培训实践基地。同时,将根据各省属企业实际,明确个性化人才引进培养具体目标任务。
新政还要求,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在人才载体抓手上迈出新步伐。强化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努力解决若干“卡脖子”技术问题;加强重大人才平台建设,支持省属企业在海内外收购、投资研发机构和创新团队,建立人才孵化器和科创基地;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和企业转型升级,建立若干个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高水平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公共研发平台,促进平台共建共享共用;推进产教融合深度发展等。
如何解读浙江国企人才新政二十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要求,切实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浙江省委人才办、浙江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大力实施人才新政 全力打造浙江国企人才新高地的若干意见》(简称“浙江国企人才新政二十条”)。记者就此专访了浙江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解读。
记者:“人才新政二十条”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人才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第一要素。近年来,浙江省属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对照省属企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要求,还有一些短板不足。出台浙江国企人才新政,就是要着力破解省属企业人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足,形成有创新性、综合性的人才政策,来激发国有企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活力,为促进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这次发布浙江国企人才新政20条,主要是贯彻省委对数字化改革、打造创新型省份的总体部署,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杭州区域综合改革试验方案的落实落地,在深化国企人才发展机制体制谋突破、求实效,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全力打造浙江国企人才新高地。
记者:此次新政有一些什么样的特点?
答:这20条国企人才新政,重点围绕解决影响人才创新发展的难点问题,提出了21项政策制度突破项,21项具有浙江“味道”、全国领先人才工作创新做法。主要有几个特点:
1.构建人才政策体系。围绕重创新、强配套、破难题、激活力,积极探索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完善“1+2+N”人才政策体系。“1”即以“人才新政二十条”为主体,“2”即建立高层次人才、紧缺型人才“两张目录清单”,“N”即研究制定《省属企业人才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等若干个配套制度,为打造国企人才新高地提供系统化、针对性的政策支撑。
2.明确人才强企目标任务。坚持目标导向,结合省属企业“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共提出20项量化指标,对各项指标进行了统计、分析和测算,明确了人才引育、平台建设和产教融合等方面的目标任务。同时,将根据各省属企业实际,明确个性化人才引进培养具体目标任务。
3.注重机制体制创新。“人才新政二十条”重点对绩效考核评价、中长期激励、人才经费使用、内部分配、科技创新、产教融合、同城待遇、教育培训经费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21项政策制度突破项,21项具有浙江“味道”、全国领先人才工作创新做法。如:推行特殊人才薪酬清单式管理;聚焦关键岗位核心人才、科研人才、紧缺高端人才,探索实施多元化人才激励方式;允许企业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培训费可按企业标准执行等。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全国国资系统尚未出台类似的综合性“人才新政”。
记者:新政出台后,下一步有什么部署安排?
答:下一步重点是抓好人才新政的落实落地。一是完善配套政策,近期将陆续制定出台《人才发展资助管理办法》《人才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科技创新激励有关办法》等10多项配套政策措施。二是抓好落地见效,明确“一企一策”方案和具体任务,一个企业一张清单、一个考核办法,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抓好政策落实。三是制定人才规划,在摸清企业底数、分析企业发展阶段性特征基础上,研究编制全省国资国企系统和各省属企业“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
来源:浙江之声记者 涂希冀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