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新规!2021年5月起这样执行
东北大学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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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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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新《差旅费管理办法》来了住宿费标准和交通工具乘坐等级都有变化小编整理了部分重点内容一起来看一下吧~

01对人员级别的划分

★ 一类 ★

1.院士2.二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

★ 二类★

1.教授等正高级职称人员及岗位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2.四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

★ 三类 ★

其余人员

* 对既在管理岗位、又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级别可以按照“就高”原则报销。各类人员级别以职能部门认定为准。

02对城际间交通费的规定

1.出差人因公出差应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不允许自驾车出差。不鼓励、不支持租车出差。若多人出差租车费用少于城际间公共交通费用加市内交通费补助之和的,或到偏远地区开展实习实验、测试、监测、考察等工作受地理环境和当地条件限制确需租车前往的,出差人应在出差前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租车出差。2.出差人到沈阳市远郊县(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出差,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在沈阳市区内,因公办事不属于出差,不报销差旅费。3.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出差(或出差期间包括法定节假日),须在《东北大学因公出差审批表》中“特殊事项预先说明”栏中,由出差人对出差任务、对方单位、是否含私人行程等信息进行说明,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03对住宿费的规定

1.住宿费限额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财行〔2016〕71号)执行,详见本文下方明细表。财政部对该标准调整后,学校将随之调整。2.出差人参加会议、培训,住宿费超出规定的限额标准,如会议、培训通知中注明“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字样并指定宾馆的,凭会议、培训通知等举办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报销住宿费。3.出差人丢失住宿费发票的,需取得提供住宿单位出具的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方可报销。

04对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的规定

1.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发放标准除西藏、青海、新疆为每人每天120元外,其余地区均为每人每天100元。2.市内交通费可按照包干使用和据实报销两种方式管理,一次出差活动,在途期间和在目的地城市期间可以分别选择一种方式报销。交通费包干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选择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需提供有效的原始凭证,对于无法确认交通费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的票据,不予报销。3.出差参加会议、培训(含沈阳市集中住宿的会议、培训),会议、培训期间无市内交通费补助;由会议、培训组织单位负担餐费的,会议、培训期间无伙食补助费;沈阳市外出差在途期间按照本办法规定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补助。

05实施日期

《东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东大校字﹝2021﹞34号)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06附件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单位:元/人·天

(点击可查看大图)

本办法适用各部门使用竞争性科研经费以外的所有经费出差的差旅费。使用竞争性科研经费出差的差旅费适用《东北大学科研经费差旅费管理办法》。具体文件详见计财处网站《东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来源 | 计划财经处编辑 | 赵佳责编 | 杨明 段亚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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