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部署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传媒茶话会
“影响有影响力的人!”
2021-09-13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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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政务

日前,中央宣传部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全面部署,重点打击新闻单位及其人员的新闻违法活动、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账号的非法新闻活动以及社会组织与个人的非法新闻活动。此次专项行动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等10个部门联合组织开展。随后,各省(市、区)陆续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机制、工作重点等,集中力量部署落实。

陕西

日前,陕西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等10部门联合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以打击网络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为重点,坚决纠治新闻单位新闻违法活动,着力维护清朗健康的舆论环境。专项行动由陕西省委宣传部牵头,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惩戒机制,合力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专项行动成员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围绕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开设网上举报专区,查办典型案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新闻单位、驻陕新闻机构、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对照专项行动任务,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构建健康有序的新闻信息发展生态。

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可通过陕西宣传网“新闻违法违规问题举报平台”、各级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等进行举报。

内蒙古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自治区税务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新闻工作者协会11部门联合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在全区范围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新闻单位及其人员的新闻违规活动、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号的非法新闻活动以及社会组织和个人的非法新闻活动。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发挥整体效能,围绕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充分运用监管手段、政策工具、法律武器,查办典型案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新闻机构、驻区机构、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对照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构建健康有序的舆论环境。专项行动是常态化工作,将长期开展。

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公共服务类事项“新闻违法违规问题举报”进行网上举报,可拨打0471-4825648、4825546进行电话举报。

重庆

为严厉打击新闻违法违规活动,构建良好传播秩序,营造清朗健康的社会舆论环境,8月10日,重庆市正式建立传媒监管联动机制,通过设立传媒监管联动工作组,制定五项工作制度,形成对重庆传媒领域的全覆盖,推动达成各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标本兼治、一体推进的传媒监管效果。

传媒监管联动工作组由重庆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委、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记协等11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区县党委宣传部分管领导组成,并在市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新闻传媒监管工作进行统筹指导,组织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假记者、假记者站等专项行动,协调查处重大新闻违纪违法案件;协调查处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账号的非法新闻活动;协调查处非法新闻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重庆市的非法新闻活动;协调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域的新闻传媒监管事项等。

同时,还建立了五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日常信息通报制度;二是建立通气会制度;三是建立重点案件联合查处制度;四是建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度;五是建立不良记录名单制度。

举报方式

联动机制建立后,工作组将督促各相关单位开设网上举报专区、公布举报电话。社会各界如有新闻违规违法线索,可拨打12345热线、023-63899149和023-63151771进行投诉举报。

河南

河南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广播电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等11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打假治敲”专项行动。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构,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工作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强化统筹协调。二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宣传发动。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四是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五是强化源头治理,解决根本问题。

举报方式

河南省委宣传部(省“打假治敲”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0371-61680129 61680118

河南省委网信办:0371-65905405

河南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371-65903643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0371-65762711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0371-66788387

河南省公安厅:0371-65882901

河南省税务局:0371-56987532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0371-61512315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0371-65889133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0371-65795120

河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0371-61680110

商丘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市场监管厅、广播电视局、税务局、通信管理局、宁夏新闻工作者协会等10部门联合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在全区范围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中宣部等10部门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新闻违法违规活动突出问题,重点打击新闻单位及其人员的新闻违规活动、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号的非法新闻活动以及社会组织和个人的非法新闻活动。专项行动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牵头,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划分工作重点阶段,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合力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专项行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围绕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充分运用监管手段、政策工具、法律武器,形成齐抓共管、标本兼治、一体推进的传媒监管体系。全区各新闻单位、驻宁新闻机构、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对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着力构建有效规范新闻传播秩序,维护清朗健康的舆论环境。

黑龙江

按照中宣部等10部门联合部署要求,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等10部门决定从8月18日起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加大对新闻敲诈和虚假新闻的查处力度,以打击网络新闻敲诈为重点,严查严打以新闻报道相要挟从事勒索钱财、以媒谋私的行为。严格监管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账号,坚决取缔未获许可、不具备新闻采编资质从事新闻活动的公众账号,严厉查处网络商业平台招募记者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大力整顿假新闻单位、假记者站、假记者,坚决查处假借新闻单位或记者之名敲诈勒索、骗取钱财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着力维护清朗健康的舆论环境。

举报方式

黑龙江省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

电话:0451-5362212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吉林

日前,吉林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十部门联合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新闻违法违规活动突出问题,以打击网络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为重点,坚决纠治各类新闻违法活动,重拳整治网络传播平台和公众账号非法新闻活动,严肃查处假新闻单位、假记者站、假记者。通过持续深入的专项治理和重点整治,高质量构建良好的新闻秩序和文化环境。专项行动是重要的常态化工作,将长期开展。

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有新闻违规违法线索,可进行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431-88904186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甘肃

日前,为严厉打击新闻传播领域违法违规活动,进一步规范甘肃省新闻传播秩序,省委宣传部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税务局、省记协等部门成立了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于今年8月起,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即“打假治敲”专项行动。

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如有新闻传播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拨打省“打假治敲”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举报电话0931-8539851进行举报。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226号(中楼516室)。

江苏

江苏省委宣传部在南京召开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中宣部等10部门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动员部署江苏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江苏省专项行动由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广播电视局、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等10部门联合开展,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依照职责分工,细化重点任务落实举措,开设网上举报专区,公布举报受理电话,查办典型案件,回应社会关切。会议对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工作分工进行了部署。省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及省主要新闻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及市主要新闻单位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山西

为扎实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山西省建立了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组成的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机制,明确了机制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在联席会议机制统筹下,常态化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为确保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联席会议机制相关成员单位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在主流媒体网站开设举报专区。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主流媒体予以曝光,并进行深入剖析,在提醒防范、服务社会的同时,营造全社会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舆论氛围。

举报方式

山西省委宣传部(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351-8301599,0351-4922110。

广东

日前,根据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广东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广播电视局、省新闻工作者协会10个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新闻违法违规活动突出问题,以打击网络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为重点,坚决纠治各类新闻违法活动,重拳整治网络传播平台和公众账号非法新闻活动,严肃查处假新闻单位、假记者站、假记者。通过持续深入的专项治理和重点整治,高质量构建良好的新闻秩序和文化环境。

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有相关违规违法线索,可拨打广东省打击新闻敲诈与假新闻举报专线电话或扫码登录网上举报专区实名举报投诉。

举报电话:020-87185311

四川

日前,四川在全省启动了多部门常态化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简称“打假治敲”专项行动),将在充分保障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新闻采访权、舆论监督权的同时,加大对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新闻采编活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网站、客户端、小程序、直播平台等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账号的非法新闻活动,坚决查处社会组织和个人假借新闻单位或记者之名敲诈勒索、骗取钱财等行为,规范网上网下新闻传播秩序,着力构建积极健康的新闻舆论生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省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对“打假治敲”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四川将积极探索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经验做法,通过在新闻媒体设立“观察哨”,在信息源头建立“联系点”,聘请专业人员担任“监督员”等方式,加快推进媒体监管数字化、智能化等新举措,打响打赢“打假治敲”专项行动攻坚战。

本次专项行动由四川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广播电视局和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展开。

举报方式

四川省“打假治敲”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目前已对外公布举报电话:028-63090736,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成都市商业后街3号619办公室。

编辑|谢美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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