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集市摆摊的老鼠药含剧毒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系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国家检察官学院主办的司法实务与经典案例并重的国家级法律类优秀期刊、检察系统知名期刊以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法学类扩展期刊。创刊20余年, 其以实务性和指导性赢得了全国检察干警、专家学者、高等院校师生以及法律工作者的喜爱和信赖。
2022-03-02 16:58
关注

售卖鼠药应依法取得登记许可,非法售卖可能涉嫌犯罪。近期,宿豫区检察院办理的4起售卖含有剧毒成分的鼠药案,均涉嫌非法买卖存储危险物质案。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鼠药属于高毒农药,需要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资质并登记备案后才能售卖,否则将受到农业部门的行政处罚。如果私自售卖的鼠药中含有剧毒物质,还将承担法律责任。案件中,四人在集市上摆地摊走街串巷把含有剧毒成分的老鼠药和脚气膏、老鼠粘混卖,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不管不顾,一旦引发中毒或投毒事件,将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经鉴定,涉案的老鼠药中含有剧毒物质“氟乙酸钠”,这是一种用于制备氟化物的有机化合物,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法买卖、存储含有剧毒化学物质的老鼠药2千克以上,就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涉案四人都是60岁以上的老人,生活困难、身患疾病,为补贴家用以身试法。依法,四人均需判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情,他们情况特殊、获利不多且未产生实际危害后果。该院经过充分释法说理,促使嫌疑人认罪悔罪,适用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快速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适用缓刑建议。

在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还发现,这些售卖的鼠药多是从外省流动货车、县城集贸市场批发而来,通过现金进行交易,进货渠道零散。为此,宿豫区检察院召集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等多部门共同会商规范鼠药管理工作机制。

检察官提醒

存储、运输、买卖剧毒鼠药可能涉嫌犯罪,有灭鼠需求的,应到具有经营许可的商店进行购买正规鼠药

来源:宿迁宿豫检察

编辑:王济荣

审核:吴 平 赵爱国

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打开客户端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