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紧紧抓住‘宣传教育、巡查劝导、依法管理、媒体曝光’四个环节,扎实推进控烟禁烟工作。”近日,市卫健委主任彭力针对创文五大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卫健委、市爱卫办作为违法吸烟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的牵头单位,将认真履行市创文办赋予的工作职责,担负起在十堰城区全域开展控烟禁烟的工作责任。
加强宣传,广泛普及控烟禁烟科学知识。彭力表示,市卫健委将加大宣传科普力度。一是发布倡议。市卫健委官网、微信公众号,市疾控中心公众号向全社会发布了《控烟禁烟倡议书》,宣传吸烟的危害和控烟禁烟的意义。二是制作宣传模板,要求十堰城区的社区、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及时更换健康宣传栏内容,营造浓厚的控烟禁烟氛围。三是指导市太和医院、人民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组建三个控烟禁烟宣讲团,分别到市直机关、茅箭区、张湾区开展健康知识“五进”(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庄、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提高控烟禁烟知晓率,引导市民尽早戒烟。
加强巡查,积极开展不文明行为督导和劝导活动。彭力告诉记者,市卫健委首先组建了督导专班,以创文点位为重点、以十堰城区各类公共场所为主要对象,开展控烟禁烟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组织了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控烟的原则,确保控烟禁烟工作无缝连接。三是组织卫健系统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控烟禁烟劝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控烟禁烟劝导员,认真履行“控烟禁烟,卫健先行”的承诺。
加强曝光,牢牢把握控烟禁烟社会舆论导向。彭力介绍,市卫健系统在检查控烟禁烟日常督导的基础上,以曝光违法吸烟不文明行为为重点,积极联合新闻媒体对吸烟行为进行曝光,积极倡导城乡居民、特别是青少年远离烟草,培育全社会吸烟是不文明行为的文明健康理念。
依法管理,充分发挥违法案例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彭力介绍,卫健委将严格依照《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依法查处违法吸烟不文明行为,告诫违法吸烟者:违法吸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挥“处罚一例,教育一片”警示和震慑作用。持续开展控烟禁烟知识宣传、宣讲活动,让控烟禁烟知识真正深入人心,从源头抓起,积极引导广大市民摒弃吸烟陋习,坚持公共场所控烟禁烟日常督导、巡查制度,确保控烟禁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十堰晚报记者 吕鑫 通讯员 余宙)
【来源:十堰文明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