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于都: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集体补助工作“探路”
人民日报客户端江西频道宋嘉华曾惠春2023-07-23 16:19

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积极探索光伏增收、农机服务、土地开发、服务创收、盘活集体资产资源、红色旅游等多元化发展模式,实现了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总量稳步增长,为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补助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今年3月,于都县先行先试,选择部分有条件的村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托底补助显成效

“钱虽不多,却给了我们好多感动。”今年3月份以来,于都县梓山镇山峰村林屋组的低保户李三秀,逢人便讲驻村工作队发动帮扶单位的党员通过募捐为自己补缴养老保险的幸福事。

今年3月,于都县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后,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把服务平台向乡村前移,驻村工作队动员帮扶单位的党员干部募捐了3000元现金,为山峰村10个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特困户每人补助了300元。

于都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负责人罗丽红介绍说,按照现行政策,政府为符合参保条件的低保特困人员、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三类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每人代缴 100 元养老保险费。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后,又根据集体经济收入情况,适当出资为参保人员叠加缴费补助,让村民养老更有保障。

落实“三类人员”等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罗丽红表示,于都县将持续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补助工作上想办法、谋出路,蹚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筹集新渠道。

探索集体补助新路,梯式补助有新招

推动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方式,回馈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于都县建立了激励约束与监管并重、权责明晰、程序合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补助机制,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有保障、可持续、见成效。

在利村乡下垅村,说起村集体出钱为个人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新鲜事”,49岁的村民邱爱英乐得合不拢嘴。今年4月,她缴纳了3000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村里又为她补助了50元保险费。“现在的日子越来越好,集体出钱为我们补助养老保险,还真新鲜。”

“养老保险是全社会都应该关心支持的大好事、大善事,我们要积极响应、积极参与。”下垅村党支部书记胡林有深有感触地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实施后,村里按照个人缴费300元补助15元、一般困难群体缴费300元补助20元、特殊困群体缴费300元补助30元和高档次缴费补助50元的标准,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拿出9800元,对全村530个已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村民进行了补助,实现了全覆盖。“在村集体经济收入稳步提升后,我们的补助金额肯定会随之增加。”胡林有说。

探索集体补助新路,养老保险全覆盖

探索畅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社会资助等多元化筹资渠道,做强做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的“第三支点”。今年以来,于都县制定了《于都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的确定方式到缴费流程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建议由各试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当年收益情况,低水平起步,确保政策的可持续。岭背镇长富村因地制宜,按照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民每人补助10元的标准,对全村839个村民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计8390元。

于都县提出,县财政对实施集体补助的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当年集体补助总额给予20%的补贴。村集体将当年光伏发电收益的20%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集体补助。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进行资助。

截至目前,于都全县已有5个乡镇10个村开展试点工作,累计筹集资金77535元,补助对象2796人。“眼下,我们变换思路、创新方法,整合政府和社会力量参与到城乡居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中来,为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打造‘于都样板’。”罗丽红表示。

审签:郑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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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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