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楼盖完了就不行,回迁第二年墙体就有裂痕。再往后问题越来越多,直到我们离开。”近日,据新华社报道,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某棚改小区,建成仅9年,其三栋楼便全部被鉴定为危楼,300多户居民被迫连续4年在外租房或投亲靠友,至今难以回迁。在被鉴定为危楼的建筑中,有的人家楼板下沉严重,有的地面不平高差超过5厘米,有的甚至在房间里跺跺脚就能感觉到明显震动。对此,有居民对记者直言:“政府监管不到位,竟让这样的‘豆腐渣工程’通过了竣工验收。”
据报道,涉事小区名为“和谐家园”,于2010年落成交付。2019年,接到群众反映楼房存在质量问题后,明水县委托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等第三方机构多次对小区进行安全鉴定,鉴定结论为小区三栋楼为D级危楼,属工程质量事故,建议拆除重建。按理说,原棚户区的居民在棚改之后住进新楼,是一件值得庆祝的喜事。但由于施工单位与监管单位的不负责任,喜事变成了糟心事,这些居民只能先搬出来,等待有关部门亡羊补牢、解决问题。
12月1日,被铁丝网围住的和谐家园小区 图片来源:新华社
稀里糊涂住进危楼,这些居民已经足够倒霉。但当时的他们万万没有想到,4年过去了,这三栋楼依然矗立在原地,完全没有拆除重建的动静。放任事关百姓民生的回迁房被盖成“豆腐渣”,本就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发现错误之后,迟迟不能纠正补救,更是错上加错,令人无法接受。
2021年,在这三栋楼被鉴定为危楼之后两年,该小区的实际施工承包人、相关监理人因涉嫌工程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意味着这项“豆腐渣”工程的直接责任人付出了法律代价。但是,本应承担连带责任、给住户一个交代的当地有关部门,却迟迟没有动作。4年来,小区居民没少到有关部门了解情况,但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答复。更加令人不解的是,黑龙江省财政厅早在两年前就向明水县下达了1亿多元资金,用于该小区危楼解危工作。方案有了、预算有了,拆除重建却迟迟不能落实到位。对此,不仅是那些有家难回的居民理当得到解释,当地有关部门也应给上级政府和社会大众一个解释。
目前,面对各方追问,明水县表示将加快启动所涉棚改小区危楼拆除工作,计划2024年底前完成重建。我们衷心希望当地能践行承诺,不要再让居民们的期待落空。而在个案之外,这起事件也应引起为政者的警惕——任何民生工程都不容“打马虎眼”,如果已经出现问题,更要积极加紧解决。否则,好事也会变成坏事,小问题也会变成大问题,到了那个时候,再怎么后悔都为时晚矣。
在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当中,棚改回迁工作是许多地方政府都要处理的民生要务。作为官方推动的工程,棚改回迁中出现的任何问题,有关部门都责无旁贷。对房地产工程展开监管,是地方住建部门的基本责任,更何况是在回迁房这样的工程中。因此,一旦有相关工程被发现是“豆腐渣”,事发地都应回头倒查、一查到底,找出漏洞环节与责任人,一手整改,一手严惩。与此同时,不论是补救之前留下的“坑”,还是解决民众新反映的民生问题,有关部门都应保持必要的紧迫感,而不能悠悠闲闲、随意拖延。
民生无小事,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是否对涉及民众利益的事务上心,百姓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对此,各地各级有关部门都要提高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