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今晨爆炸事故初判为商住楼楼内爆炸
人民日报客户端辽宁频道刘洪超 尹柏寒2021-10-21 09:16

【初步判定现场为商住楼楼内爆炸】

据消防部门消息,10月21日8时19分,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位于和平区太原南街与南七马路交界处现场发生险情。指挥中心立即调派南京北街消防救援站、文化路消防救援站、腾飞二街消防救援站出动25辆消防车、110名消防指战员赶赴现场,同时全勤指挥部、西部指挥部及和平大队遂行出动。

经侦查,初步判定现场为商住楼楼内爆炸。市应急局、燃气公司、公安等部门已经到场处置。目前,救援正在进行中。

【沈阳南七马路疑似发生燃气爆炸】

记者从辽宁省消防获悉,10月21日,接群众报警,沈阳市太原南街南七马路宜春小区东区疑似发生燃气爆炸。8时25分,南京北街消防救援站出动3车、10人前往现场救援。

image.png

责任编辑:胡婧怡
打开客户端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