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山林“建档” 宁夏贺兰县首宗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成功
人民日报客户端宁夏频道秦瑞杰张海峰2021-12-07 16:22

为加快推进山林权改革,促进林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林业生产经营要素的流动,较好地解决部分长期制约林业发展的主要问题,12月6日,宁夏银川市贺兰县首宗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合同签约仪式在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举行,敲响了贺兰县集体林地入市交易第一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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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现场。

此次集体林地流转是贺兰县首次通过农村产权流转平台进行的,签约的林地位于贺兰县洪广镇金山村,占地面积550亩,由金山村村民委员会将经营权流转给宁夏高源银色高地葡萄酒庄公司使用,流转年限20年。

本宗集体林地经营权的成功流转,进一步放活了山林地经营权,让林地资源变成了资产,促进林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林业生产经营要素的流动。在保障村集体权益的同时,也为经营者提供融资保障。标志着贺兰县初步建立起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多元化,权责相统一的新机制,也激发广大林农和全社会植树造林的积极性,改变集体林业经营集约度低下、经营水平不高的现状,实现集体林业可持续地科学发展。“可以贷款、可以融资,可以放到市场上去,用市场机制去盘活,对我们来说,无疑是打了一剂润滑剂。”宁夏高源银色高地葡萄酒庄有限公司负责人高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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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瞰贺兰县乡村。

据了解,自贺兰县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先行试点、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原则,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引领、农户参与”的形式,集中盘活一批发展潜能较大的集体林地。以放开放活、增值增效、植绿增绿为核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理顺经营管理体制机制。

“下一步,全县40000多亩的集体林地将全面推开,动员集体对林地大范围展开流转。”贺兰县自然资源局林改办主任靳贵亮说,贺兰县鼓励社会的各种经营主体都参与集体林业的经营,投资集体林业建设,让集体林业能够全面发挥森林经营的效益。

(图片来源:贺兰县融媒体中心)

(值班编辑:杨婷 人民日报客户端宁夏频道邮箱:rmrbnx@126.com)

责任编辑:秦瑞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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