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纠纷,算得上是城市执法管理中最常见的警情形态之一。打架不仅容易“上手”还容易“上头”,不规范的执法处置更会激起当事人对执法机关的不满情绪,“和稀泥”式的纠纷调解的处理方式很难赢得群众满意。
南京警方为了“规范警务”攻坚提升成效初显,城市平安建设驶入法治化“快车道”。近日,南京市公安局组织召开全市公安机关规范打架类警情执法工作会议,选取“小警情”“小切口”,就进一步提升源头执法规范化水平,组织全局6000余名一线接处警民警线上同步受训,进一步夯实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基础。
找准“病灶”出“良方”
省公安厅副厅长、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常和平多次强调,在每一件小案的办理、每一起警情的处理中,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南京市局经过梳理发现,近两年,全市违法犯罪类警情中打架类警情占比超过31%,打架类警情不仅体量大,处置的难度也很高。“打架类警情处置难,主要是因为打架的场景常见又多样、涉及的法律内涵丰富,外延宽广。”
为了挖出打架类警情执法不规范的“病灶”,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组织专人,专门调取了2020年以来全市打架类警情数据,对其中的 1万余起重点警情挨个进行剖析,分门别类打上“症结标签”。
“通过回溯重点警情、拆解执法环节,我们发现,虽然基层工作量大、警情多是客观事实,但是出现执法不规范的根本原因还是法治观念、执法意识等方面的问题。”市局党委委员曹存福说。
打铁还需自身硬,针对执法民警法治观念、执法意识等方面与现代警务改革之间存在的不匹配、不适应,南京警方开出了一剂让执法者有规可循、有矩能蹈的治疗“良方。”市公安局重构“调查先行、取证同步、处置跟进”的打架类警情执法规范,配套完善执法标准化流程,重点围绕接处警、现场处置、调查取证、受立案、依法查处等各个环节,设定强制性、具体化、可操作的执法标准和工作清单。据悉,相关执法标准和工作清单包括了必须出警处置、必须加强现场控制、必须接收移送警情、必须全面调查取证、必须严格规范调解程序和必须及时受立案件“六个必须”。
可以说,南京警方打架类警情执法规范不仅给出了警情处置的行动指南,更画好了严肃执法的纪律底线。
打造“试点”亮“品牌”
今年以来,南京警方以雨花台公安分局板桥派出所为试点单位,创新推出打架类警情“2+N”三色管理工作法,打造“调解要素全、处罚双方认、警示作用强”的基层处置新样板。
“‘2+N’三色管理工作法是指,对打架类警情进行综合评估,‘2’是要求出警民警必须现场寻找受害人、控制嫌疑人,‘N’是要求出警现场搜集如作案工具、证人证言、公共视频等一切能证明违法犯罪事实的证据。同时,警方将打架类警情分为‘绿、橙、红’三种颜色,进行分类处置,根据紧急程度实现前期分流,规范不同颜色警情处置流程,并常态化对‘在手’的三色警情进行专项梳理,将‘橙、红’风险警情进行‘晾晒’,就查明事实、取证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进行集中探讨,最大程度提升处置效率。” 雨花台公安分局板桥派出所所长夏庆磊说。
就在不久前,板桥派出所接市民报警,称辖区某水果店门口有人被打。民警出警赶至现场后,第一时间明确了当事人身份信息,分别向双方了解了情况,在对伤者伤情进行初步确认后将其送医治疗,随即走访周边群众调取公共视频,查明打架纠纷过程。原来,水果店业主周某与负责周边垃圾清运工作的王某因垃圾归属及处理问题发生争吵,随后矛盾升级,周某将王某打伤。
根据首接责任,当天出警民警全程跟办到底,组织双方调解。由于前期调查取证工作严密,证据完整,事实明确,违法行为人周某清楚认知到自己的违法事实。通过民警调解,周某主动向王某赔偿道歉,取得了王某的谅解。
全程负责跟办该起警情的民警陈泽东说:“严密调查取证,为我们后续处理提供了良好的支撑,避免双方因纠纷事实不清造成分歧、扯皮。”
据介绍,试点工作开始以来,板桥派出所打架类案件的办结率提升了13个百分点,未发生因对打架警情处置不满而引发的信访事项。
规范打架类警情执法是南京警方为民办实事的一个缩影,只有动融入以民意导向的参考系,将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作为促进工作提质增效的坐标轴,才能通过警情处置的“小切口”,做好群众满意的“大文章”。(宁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