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批复了莆田市荔城区“11·2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莆田市荔城区“11·2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主要因驾驶人员违法违规驾驶车辆导致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0年11月27日,在莆田黄石镇涵港大道惠下村路段,一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与一辆载货正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11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76.82万元。
经调查,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肇事驾驶员黄臣刚在过度疲劳的状态下,驾驶混凝土搅拌车,行经肇事路段时,与肇事驾驶员邹德焕无证驾驶非法改装、逾期未检验、临时停靠在法定禁止车道的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了本事故发生。邹德焕违法搭载18名菜农乘坐三轮摩托车,加重了事故伤亡后果。
福建省政府事故调查组认定,莆田市振兴物流公司无视国家有关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以及行政许可等法律法规,注意经济效益,忽视行车安全,诱导驾驶员“多跑多赚”;违反公司注册登记时的承诺,帮助混凝土企业骗取资质,安全生产责任长期不落实。福建市建混凝土公司、莆田市城建建材公司、福建锦络混凝土公司等企业,为了骗取资质,采取明显不合理价格买卖、频繁过户混凝土搅拌车,将公司生产的混凝土运输业务违规发包给无资质的物流公司运输。
福建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同时认定,莆田市、荔城区公安交警部门对物流公司大批量混凝土搅拌车办理“非营运”性质车辆注册登记,未引起警觉;打击载货正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不严,基层全面摸排三轮摩托车等“五小车辆”非法载人和挂外省牌照的底数,开展群众出行交通劝导,教育引导群众选择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等工作不到位。交通运输部门落实《道路运输条例》不严,对非营运混凝土搅拌车频繁涉嫌从事非法营运活动,未从源头等重点部位实施监督检查,及时予以打击。住建部门对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批后监管不到位,对混凝土搅拌站存在日产量与运力严重不匹配问题失管失察。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双告知”制度相关要求不到位。莆田市、荔城区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对辖区内长期存在城市快速道路安全设施不足、“非法营运”“非法载人”等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失管失察。
对邹德焕、黄臣刚等18名涉嫌犯罪的有关责任人,司法机关依法采取了逮捕、强制措施。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职务违法的28名公职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