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 | 匡光力委员:建议提高特级教师津贴标准
人民日报客户端安徽频道徐靖2022-03-06 09:39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目前,多数省份参照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特级教师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58号)要求执行,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300元/月的津贴在教师工资结构中占比已由原来的1/5左右下降为1/20左右。

建议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等部门积极研究,适时修订相关文件,将特级教师现有享受标准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800-1000元。财政部门测算后提高教育事业费预算标准,教育主管部门在教育事业费中单独设立经费列支计划。

同时,建议省级地方政府配套出台相关政策,根据省情,提高在岗特级教师的津贴待遇等,真正将政策落到实处,创造良好环境,提升特级教师幸福感和获得感。

——匡光力(全国政协委员、安徽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前院长)

责任编辑:徐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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