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公共法律服务在身边
人民日报客户端辽宁频道辛阳2023-05-22 08:15

为深入推进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在“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沈阳市司法局、沈阳市残联携手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人员走进沈阳市盲校,共同开展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专题活动,将“温暖的公共法律服务”送到残疾人身边。

2023年初,沈阳市司法局和沈阳市残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残联共同设立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残疾人群体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范围,将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全部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范围;将残疾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公证费的年龄限制从80岁降低至60岁;对法律援助案件中残疾人申请司法鉴定事项,给予费用减免,且减收比例不低于50%。全国率先实现了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的创新突破,使公共法律服务惠及更多残疾人。

活动中,法律服务专家为到场人员讲解了公共法律服务对象范围、服务内容及申请路径、流程、所需要件。并就残疾人代表、盲校师生及家长代表提出的涉及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房产公证、侵权损害、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一一作出认真仔细解答。活动现场为大家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司法鉴定服务指南》、《残疾人证办理指南》、《助学金办理指南》等手册及宣传折页。通过此次活动,残疾人提高了法律意识,增长了法律知识,学会了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和残联组织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和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沈阳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残联将继续以残疾人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益服务制度,为残疾人提供普惠、精准、及时和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胡婧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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