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推动大件运输“一件事”高效办理
人民日报客户端陕西频道高炳2024-10-10 13:09

日前,记者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推动大件运输“一件事”高效办理,该厅结合陕西省实际,制定了《陕西省大件运输“一件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大事运输“一件事”的适用范围为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履带车、铁轮车除外)及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三类。适用对象为具有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

《方案》指出,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是货物属于可分载物品的;二是承运人所持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记载的经营资质不包括大型物件运输的;三是承运人被依法限制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未满限制期限的;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需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一是采用普通平板车运输,车辆单轴的平均轴荷超过10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13000千克的;二是采用多轴多轮波压平板车运输,车辆每轴线(一线两轴8轮胎)的平均轴荷超过18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20000千克的;三是承运人不履行加固、改造义务的;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方案》规定,一类大件运输的办理时限为省内2个工作日,跨省5个工作日;二类大件运输的办理时限为:省内5个工作日,跨省10个工作日;三类大件运输的办理时限为:省内15个工作日,跨省20个工作日;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时限为1个工作日。

值班编辑:贾凯璐

责任编辑:高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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