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将继续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人民日报客户端陕西频道张丹华2024-11-07 14:23
11月6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促进城市道路交通有序运转,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继续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规定,限行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周一)至2025年11月7日(周五),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通告》明确,限行区域为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延西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西安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根据《通告》,限行规定为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通告》规定执行。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等,不受限行措施限制。此外需注意,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机动车禁(限)行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值班编辑:贾凯璐
责任编辑:张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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