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伏季休渔期5月1日全面启动
人民日报客户端浙江频道窦皓2025-05-02 15:50
5月1日12时起,浙江海域正式进入“静默期”。为期4个半月的海洋伏季休渔期全面启动。
据了解,2025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延续2023年管理规定,继续统一实施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的东海海域休渔时间。5月8日起,市场将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2025年伏季休渔期间专项捕捞许可和捕捞辅助船配套服务安排的通告》,8月5日12时起,浙江省刺网、灯光围(敷)网、笼壶类和桁杆拖虾等4种作业类型渔船,通过申请专项捕捞许可的方式,允许捕捞虾蟹类、中上层鱼类等资源。
在休渔期和休渔海域范围内,休渔渔船要落实“船回港、人上岸、网入库”管控要求,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当回所属船籍港休渔。休渔期间因防台风等原因需要在省内转港休渔的渔业船舶按相关规定执行。
今年伏季休渔期间,全省沿海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执行《农业农村部 公安部 中国海警局关于开展2025年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继续坚持最严格的伏季休渔执法管理,紧盯涉渔重点区域、部位、船舶和人员,深挖打击涉渔犯罪行为,集中精力查办一批涉海非法捕捞大案要案,持续深入推进“生态警务”建设,确保全省海洋伏季休渔秩序良好稳定。
责任编辑:窦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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