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布第五批商品过度包装典型案例
人民日报客户端新疆频道胡仁巴2025-08-10 08:55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布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行动第五批典型案例,涉及化妆品、茶叶、粽子、燕窝等多类商品,旨在遏制过度包装现象,倡导绿色消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公布的10起案例中,经营者均因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过度包装商品被查处。其中,奎屯市某化妆品店销售的“洛华蔻蓝钻”眼霜精华液礼盒,净含量50ml,外包装规格175mm×153mm×55mm,包装空隙率达69.44%,远超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沙雅县某烟酒茶商行销售的“碧螺春”茶叶礼盒(净含量300g/2饼)和“核桃营养奶”礼盒(净含量125ml),包装空隙率分别达80.74%、75.99%,违规问题突出。

此外,裕民县、乌什县、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地的经营主体因销售过度包装茶叶被查,阿克陶县某超市销售的粽子礼盒实际体积超出最大允许体积,克拉玛依区某商行的人参燕窝礼盒、哈密市某化妆品店的“伊贝诗”化妆品礼盒也因包装空隙率超标上榜。

上述行为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构成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依据该法第一百零五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涉事主体立即改正,下架不符合规定的商品,目前相关产品均已完成下架。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销售环节和重点生产经营企业,加强执法力度,依法严查过度包装违法行为,推动商品包装回归适度理性,助力绿色低碳发展。(人民日报记者 胡仁巴

责任编辑:阿尔达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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