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指引》,新疆网络交易监管迈入“信用分级、精准施策”新阶段
人民日报客户端新疆频道胡仁巴2025-11-15 11:13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日前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经营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明确,网络交易经营企业涵盖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自建网站经营者等各类网络交易主体。监管部门将基于企业基础属性、动态信息、监管记录、投诉举报、网络交易数据等多维度信息,通过评分体系将企业信用风险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现“信用画像”精准刻画。对A类(信用风险低)企业,实行“无事不扰”原则,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B类(信用风险一般)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定开展常规监管;C类(信用风险较高)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D类(信用风险高)企业则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并将严重违法失信信息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

《指引》明确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企业信用风险等级每年根据检查结果、违法处理、投诉举报等情况综合评定更新。同时,自治区网络交易监测预警系统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对于主动改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企业,监管部门将及时予以风险降级,体现“包容审慎”的监管温度。

《指引》的出台,标志着新疆网络交易监管迈入“信用分级、精准施策”的智慧监管新阶段。《指引》以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通过科学分类、动态管理、差异化监管,为营造公平诚信的网络市场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人民日报记者 胡仁巴

责任编辑:阿尔达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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