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条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2026-01-20 07:15

1月20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发布第3号公告,公布《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条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监察法关于公开监察工作信息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总结监察工作信息公开的实践做法,细化监察工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等规定,构建科学完善的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机制,有利于保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有效提升监察公信力。

责任编辑:孔诗文
打开客户端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