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太原“暴走团”被约谈要求整改引发热议。
这是咋回事?原来,当地的“暴走团”经常凌晨四五点在街道上列队健走,同时使用大功率音响外放音乐,周边居民不堪其扰。
本是健身强体、愉悦身心的活动,却演变成凌晨四五点的扰民“暴走”,这一行为不仅与文明健身理念背道而驰,更是违背社会公德,践踏公共规则,凌驾于他人合法权益之上。如此“暴走”,不仅讨人嫌,还涉嫌违法!

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早有明确规定,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组织健身活动,严禁违规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夜间时段噪声污染更是被严格禁止。2026年起实施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噪音扰民经劝阻无效,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暴走团”明知会影响他人却依旧我行我素,究其根本,是成员心中缺少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将群体人数优势当成漠视规则的“挡箭牌”,形成“占道有理、扰民无错”的风气。
这样吵闹,谁来管?实际上,这一扰民纠纷问题已是多个地方长期存在的民生痛点。由于触及噪声侵权、占道通行、交通安全等问题,一些属地相关单位对居民的投诉“踢皮球”:社区以“暴走团”活动范围属市政道路为由称无权处理,城管表示噪声问题非管辖范畴建议报警,最终12345热线承诺将情况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市民的投诉兜兜转转,才发现无人“兜底”。这一现象,暴露出城市精细化治理意识的缺位,凸显基层治理主动作为意识不足、服务效能存在短板以及政绩观缺位的深层问题。
怎么管?一方面,基层治理应补齐精细化治理短板,相关部门需厘清权责、联动执法,不能抱着“不投诉不处理、反复投诉再去管”的“被动应付式”思维,更不能只守“一亩三分地”,遇事相互推诿,放任问题发酵,而应主动下沉一线,常态化开展巡查排查,及时掌握公共场所健身活动的开展情况。另一方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明确健身行为的法律边界与行为红线,对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置,以刚性执法彰显法律权威。
多一些规则意识,多一些主动担当,把噪音管住,还邻里安宁,让文明健身成为城市风景线。
策划:尚丹 刘文欣
海报:刘珂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