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请客刮彩票朋友当场中100万,起诉追讨法院判了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05-31 11:24
朋友相互请客买彩票
本没指望中大奖
可偏偏运气爆棚
中了百万奖金
这笔“意外之财”该归谁?
日前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布了该案的判决结果
2025年1月,原告张某与被告谷某相约购买刮刮乐。在彩票站,张某扫码支付40元,与谷某各抽取彩票一张并各自刮开,张某未中奖,谷某中得100万元奖金。随后张某又支付20元抽取一张彩票,让谷某代刮,中得500元;谷某自行付费20元抽取一张未中奖。
现场,彩票站告知张某与谷某,需持身份证兑奖,谷某送张某回家后自行兑得奖金80万元。当日,谷某向张某转账当天餐饮及彩票费用,张某未接收。
后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谷某返还张某80万元及利息。
【庭审过程】
法院经审理认为,占有返还请求权需满足三个要件:请求权主体为原占有人、存在侵占行为导致原占有人丧失占有、侵占行为具有违法性。
本案中,双方系朋友关系,消费过程中存在相互请客的特征,不具备侵占行为的违法性特征。
就彩票权利归属而言:
1. 购买彩票属于射幸行为,购买的是中奖机会,开奖前每张彩票中奖概率平等。
2. 张某付款40元购买两张彩票,允许谷某抽取其中一张,且未予制止,应视为将中奖机会赠与谷某。
3. 谷某中奖后,张某未当场提出异议,进一步印证其认可该权利归属。
综上,彩票所有权及中奖权益应归谷某所有,张某的占有物返还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购买彩票属射幸行为,中奖权益依附彩票所有权,归属应结合出资、交付及双方合意界定。
针对朋友间“相互请客购买彩票”的现象,明确此类行为可推定构成射幸机会赠与,符合“朋友间小额财物往来无需明示约定”的社交习惯,避免机械适用法律对正常社会交往造成过度干预。
射幸合同的核心在于结果的不确定性,当事人需自行承担未中奖的风险,同样也应享有中奖后的收益权。购买者出资仅获得参与机会,权利归属不随中奖结果倒推。
责任编辑:卫思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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