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携程垄断案处罚决定。携程垄断案的查办是我国平台经济反垄断治理的重要成果,充分体现了我国“十五五”规划中关于推进市场公平竞争和良性竞争、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共赢发展的政策指引,彰显了我国依法规范平台经济竞争秩序、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鲜明导向。长期以来,我国在线酒店预订平台通过制定流量分配、排序展示、保证金等一系列平台规则,以超级平台作为流量入口重塑了市场竞争格局。基于本案事实可以看出,携程凭借其市场支配地位深度掌控流量资源,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生态,在持续挤压酒店经营者生存空间的同时,也严重阻碍了在线酒旅行业的创新升级。携程垄断案作为我国平台经济反垄断治理中的重要案件,充分体现了市场监管总局面对数字经济新型垄断行为时的监管担当和治理作为。
一、流量垄断行为严重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本案标志着我国反垄断执法对平台流量垄断行为的规制迈出关键一步,具有开创性意义。流量垄断这一新型垄断行为对市场良性竞争造成严重损害,应进行有效规制。平台企业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依托各类平台规则高强度地操纵商家端和消费者端的流量传导和分配情况,并将获得流量作为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接受不利交易条件的对价。流量垄断行为倒逼商家同质化、低价竞争,由于大幅度利润流向平台,整体市场的竞争活力和创新动力被严重抑制,最终导致消费者长期福利受损。
二、携程垄断案的依法查办具有重要价值
不同于过往平台经济领域较为显性、典型的“二选一”等垄断行为,流量垄断行为相对更为隐蔽,也需要监管部门更为精准地把握新型反竞争行为和隐性损害后果。正因如此,本案充分彰显了我国市场监管部门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治理担当。以本案为基础形成的流量垄断的分析框架、规制逻辑与惩处措施等,立足我国平台经济发展实际,是构建中国竞争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成果,也为数字经济反垄断治理提供了本土化、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本案的另一重要价值,在于其结合数字经济竞争实际,对涉案平台垄断行为的违法处罚与救济机制作出了深入探索。涉案行为存续周期久、覆盖面广、行业危害深远,长期扰乱国内在线酒店预订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平台依托垄断地位扭曲流量分配规则,不仅持续压制酒店经营者的生存与发展空间,还遏制行业整体创新升级,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在线旅游行业健康的发展生态,亟需监管部门创新监管方式以满足“过罚相当”的要求,保障反垄断执法的威慑力。
本次处罚主要包含三大措施:第一,责令携程停止违法行为,规范平台经营秩序。明确平台将酒店储备金费用退还,及时避免损害扩大,保障酒店经营者的正当利益。第二,依法没收涉案违法所得,进一步强化反垄断执法对垄断违法收益的追缴功能。本案作为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中所较少适用的“没收违法所得”措施的典型案件,通过依法追缴经营者依托垄断行为取得的不当收益,既防止违法者保留违法所得,也激活和发展了我国反垄断执法的责任工具和救济方式,为处理平台经济领域隐蔽性垄断行为提供了重要参考。第三,基于平台销售额比例处以高额罚款,以此保障反垄断法的严格威慑,这充分体现了反垄断法作为“经济宪法”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规范平台经济秩序、保护中小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总体而言,本案充分回应了人民群众和广大市场主体对公平竞争、规范经营、共赢发展的现实期待,彰显了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维护平台经济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的坚定决心。在“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本案的依法查办是我国推进构建“优质优价、良性竞争”“共赢发展”市场秩序的良好开端。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涉外法治学院院长 杨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