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织密药品网络销售安全“防护网”
人民日报客户端山西频道2026-08-08 21:23

拿起手机,动动手指,药品就能送上门——互联网购药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日常选择。然而,便捷的背后,无证经营、处方药违规销售等风险也悄然滋生。为守好群众用药安全这道防线,山西省药监局坚持“四个最严”要求,整合监管资源,创新治理方式,从数据筛查到政企联动,从靶向监管到智慧赋能,多措并举规范药品网络经营秩序,逐步构建起药品网络销售安全“防护网”。

从线下到线上,监管不留空白

线上药品交易具有虚拟性、跨地域、隐蔽性强的特点,以往监管存在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主体溯源难等堵点,为破解监管难题,山西省药监局着力搭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体系。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网络零售监督检查的工作部署,山西省药监局印发《药品网络零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全省药品网络零售监督检查,构建“统筹部署、全域摸排、现场核查、案件查办、常态提质”全流程闭环监管链条。紧盯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线上零售药店两大主体,坚持线上线下同标准、同要求,压实平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从业人员个人责任。明晰省、市、县三级监管职责,整合多方力量建立省市联动、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以清单化台账管理深挖违法线索,推动专项整治转向常态化长效监管。

大数据破题,精准撕下违法伪装

隐蔽性强、链条长、环节多——药品网售的违法线索往往藏在海量信息背后,大数据筛查,成为识破线上隐形违法行为的利器。依托全省药品网络零售企业信息报告数据库,监管人员对全省6200余家药品网络零售企业信息开展全面筛查,查办某微信小程序未经备案擅自从事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服务典型案件。该平台部分商家以“预约找药”为名变相违规售药,监管部门通过数据比对精准锁定线索,省市联动、跨区域协同核查同步推进,对平台方和入驻药店落实“一案双查、双向惩戒”,形成有力震慑。

办案不是终点,以案促改才是关键。省药监局在全省开展警示教育,亮明法律红线,督促全行业对照自查、举一反三,切实强化守法经营意识。与此同时,抓住企业负责人这一“牛鼻子”,启动企业负责人履职能力提升工程,推动责任链条从“纸面”落到“地面”,切实压实企业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拧紧药品网络销售安全的“阀门”。

一品一策,把住高风险品种的关口

针对群众热议、风险集中的药品,山西省实施“一品一策”精准管控。近年备受关注的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玛仕度肽等GLP-1类药品,因滥用风险高成为监管重点。省药监局专门发布安全经营风险提示,划定监管红线,明确严禁网络零售具备减重适应症的GLP-1类注射剂,禁止平台为违规售药提供展示、跳转引流等服务。“不少消费者通过网络盲目购买相关药品用于减重,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药监部门持续开展科普宣传,引导公众遵从医嘱、科学用药,防范药品滥用与不良反应风险。

政企联手,从单打独斗走向协同共治

单一行政监管难以覆盖漫长的药品网络经营链条,政企协同共治成为重要抓手。省药监局主动打破传统监管边界,积极对接淘宝闪购、京东健康等头部电商平台,签订了《药品网络销售质量安全高水平治理协作协议》,搭建起监管端与平台端的互通桥梁。双方围绕信息共享、风险处置、从业人员培训等领域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定期开展风险会商,联合整治行业乱象。“平台是第一道关口,压实平台自律责任,能够实现风险早拦截、早处置,监管和平台形成合力,治理效果才能事半功倍。”行政监管与平台自治双向发力,逐步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药品网络安全治理格局。

以网管网,智慧监管跑出加速度

为了应对网售药品的隐蔽性和快节奏,省药监局积极践行“以网管网、以快治快”的理念,不断升级智慧监管能力,用数字化手段补齐传统监管短板。一方面,打通跨部门数据壁垒,整合药品追溯、医保异常等多维度数据拓宽线索来源;另一方面,对异常经营主体、重点品种、价格异动开展动态监测、风险预警,实现风险早识别、早处置。同时完善跨层级、跨区域案件协同办理机制,畅通线索移送、核查反馈全流程通道,用科技手段补齐线上监管短板。

从数据筛查精准破题,到靶向监管严控风险,再到政企联动共治、智慧赋能提质,一套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管举措落地见效,持续净化全省药品网络经营环境。下一步,省药监局将持续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凝聚多方共治合力,以高质量药品安全监管成效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责任编辑:郑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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