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
人民日报客户端山西频道马睿姗2026-08-29 16:18

记者从山西省民政厅官网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疗康复工作,加强“明天计划”项目管理,规范组织流程和资金使用,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该《细则》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据了解,“明天计划”项目是由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的医疗康复项目。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用于资助孤儿医疗康复项目;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新捡拾弃婴的医疗康复项目。

《细则》明确,本项目资助对象是具有山西户籍的0-18周岁孤儿(含新捡拾的弃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被收养的残疾孤儿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被收养的残疾孤儿。项目资助范围仅限医疗康复费用的自付部分,即相关费用总额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康复救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慈善捐助等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其中,孤儿资助范围及标准严格遵循国家民政部相关规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年内在定点医院的诊疗费用(包括住院及门诊费用)中累计1000元以上的自付部分可获资助,年度资助上限为3万元;新捡拾的弃婴在落户前产生的治疗费用可申请“明天计划”全额资助。

《细则》指出,“明天计划”项目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工作制度,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费用原则上不予资助。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定点医院、定点康复机构和定点辅具器具配置机构三类。患儿确需到省级定点医院或跨省在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康复的,须报省“明天计划”办公室同意;急救情形可先救治、后补报手续。

《细则》强调,“明天计划”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细则》同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对项目实施情况应认真开展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项目质量效益。对违反规定的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将参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郑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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