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湖南、山东、河南、湖北、深圳等地税务部门集中曝光一批依法查处的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同步曝光查处案件过程中发现的税务人员在出口退税管理中存在执法过错等违纪违法行为,分别是:
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湖南宸睿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彭宇勾结税务人员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2020年至2021年,湖南宸睿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彭宇勾结湘西高新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向峰,通过签订虚假买卖合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上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339.28万元。
二、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临沂群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虚假填报商品品目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临沂群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办理出口货物报关及退税申报环节,通过虚假填报出口商品品目,将本不予退税的商品,违规申报为适用13%退税率的商品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811.75万元。
三、国家税务总局鹤壁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河南艾麦尼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2020年至2024年,河南艾麦尼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通过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假结汇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1230.95万元。
四、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湖北睿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4名税务人员因在出口退税管理中存在执法过错被追究责任。经查,2020年至2023年,湖北睿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签订虚假购销合同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169.65万元。
五、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以陈华为实际控制人的3户企业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2020年至2024年,以陈华为实际控制人的深圳市金丝雨贸易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虚假出口报关、虚假结汇、接受上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2276.97万元。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曹越表示,骗取出口退税往往伴随着伪造单据凭证、虚构业务、虚开发票等多重违法犯罪行为,对正常税收征管秩序和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危害极大。涉案企业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手段骗取出口退税的,同时满足两个不同违法行为构成要件,税务部门将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本次对相关案件的查处和曝光,既向社会释放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惩处的明确信号,也体现税务部门严肃查处虚开骗税违法行为,守护合规企业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
近年来,面对花样不断翻新的骗税手法,税务部门持续完善出口退税领域税收监管体系,坚持精准监管与严厉打击并重,充分发挥税务、公安、法院、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市场监管、外汇管理等八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作用,推动线索互通、数据共享、案件联查,实现对涉税违法犯罪全链条打击。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税务部门依法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3.24万户,挽回出口退税损失46亿元。
“骗取出口退税代价远不止补缴税款,还面临行政乃至刑事层面的追责。”贵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曲君宇表示,广大外贸企业必须认清骗取出口退税的双重法律后果:行政上,不仅要补税缴罚,还会被停止出口退税权;刑事上,企业经营者及相关责任人都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企业自身也将因信用记录受损而丧失市场信任与发展空间。
办理出口退税不能逾越法律边界,外贸企业应当把合规管理嵌入业务全流程,从合同签订、采购交易、货物报关,到发票取得、退税申报,每一个环节都要确保业务真实、信息准确。要坚决防止因追逐不当利益而接受虚假发票、配合虚构交易、错报申报信息等行为。唯有严守业务真实性底线,规范出口退税全流程管理,才能在合规前提下享受政策红利,实现企业的长远健康规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