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快招陷阱”
人民日报客户端且听风2026-09-30 19:49

“零经验也能开店,全程保姆式扶持”“三个月回本,年入百万,轻松躺赚”“背靠国资企业,全国500家连锁店”……

近年来,一些加盟店招商的宣传语让不少商户颇为心动。然而,一旦加盟运营,商户就会发现,事实并非如前期宣传那样,虚假宣传、合同欺诈、乱收费用等问题接连暴露出来。

有的“快招公司”在“品牌”上想歪招。比如,“碰瓷”大品牌,用“国资品牌旗下子品牌”的虚假宣传诱骗商户加盟。还有“快招公司”在“承诺”上打主意,不仅不兑现广告宣传中的门店运营、技术帮扶、选址指导等承诺,还强制加盟商户购买远高于市场价格的原材料;有的收取高额加盟费和代理费,商户加盟后就“玩失踪”;还有的规避特许经营的字眼,不签署加盟协议,而用服务协议、咨询协议来代替,注册十几家空壳公司,一旦遭遇投诉或者起诉,就更换公司名称和品牌名称;更有甚者开展了“拉人头返利”的营销模式,涉嫌传销诈骗。

加盟连锁之所以能够受到市场青睐,得益于其稳定的供应链、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以及品牌承诺的信誉保障。然而,当这些优势只存在于纸面“话术”,无法落地生效时,连锁加盟这一“生意经”就被“快招公司”念歪了。

这些乱象,不仅给加盟商户造成经济损失,也扰乱了营商环境。随着加盟连锁模式的发展,“快招”骗局所带来的纠纷日益增多,由于此类案件跨区域分布、涉案链条分散、资产转移隐蔽,增加了侦办难度,追赃挽损进度缓慢,受害者维权困难。

监管有困难,不代表放任不管。近年来,职能部门一直在努力打击“快招”骗局,规范市场秩序。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7起商业特许经营典型案例,旨在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规范经营主体诚信合规经营,促进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监管,更需对症下药。针对“快招公司”“打一枪换一个外壳”的特点,对于严重违法的经营主体,可建立行业禁入和信用惩戒制度,依法限制其一定期限内再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对于直接负责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可以探索建立相应的从业限制机制,防止其反复实施“快招”诈骗。

针对违法成本较低的问题,可提高罚款幅度,并建立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经营规模计算罚款的机制,对重复违法、跨区域连续招商等情形实行从重处罚。针对加盟商户与品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可探索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特许经营信息公示平台,对备案情况、直营店数量、经营年限、历史闭店率、行政处罚记录、重大诉讼情况等实行动态公开。

商户在加盟前也应提高防范意识,仔细核验对方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授权书等资质证明材料,实地考察多家门店,注意区分“样板店”与普通加盟店;对“低投入高回报”“快速回本”等诱人承诺保持警惕,切不可因图“挣快钱”而落入“快招陷阱”。

(执笔人:赵兵)

责任编辑:雒健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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