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建立“1+N”监督模式 出台九类贯通协同机制意见
审计观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主管、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主办
2023-12-06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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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动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今年以来,河南省郑州市委审计办、郑州市审计局建立“1+N”监督模式,目前已出台九类贯通协同机制意见,基本实现审计领域全覆盖。

建立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的贯通协同机制。为提高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质效,市人大常委会印发《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的实施办法》,依托运用审计监督成果,常态化开展审计整改督办,建立程序完备、步骤严谨、效果明显的测评机制。市审计局向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工作报告和问题清单后,预算工委和审计局协商确定开展满意度测评的查出问题和责任单位,对测评不满意的部门单位,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人大常委会对重点问题、重大资金的整改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对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跟踪监督。制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征询人大预算工委的建议,对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共同开展立项调研。已形成计划会商、报告审议、数据互享、热点互动、整改联动的贯通机制。被审计单位问题整改的速度、广度、深度显著提高。

建立审计监督与巡视巡察的贯通协同机制。为进一步实现巡视巡察与审计的衔接顺畅、配合有效,实现“1+1>2”的叠加效果,与市委巡察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巡审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形成了立项科学、工作同步、协同会商、实时交流、资源共享、人员共用的工作机制,已对8个联动项目派出审计人员54人,审计查出问题102个、移送违纪违规线索5条,涉及16人,处分干部4人,上缴财政资金41.5万元,提出建议25条,健全制度19项。巡察组用好用活审计成果,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审计组将巡察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列入审计内容予以重点关注,以问题为导向跟踪落实。

建立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的贯通协同机制。健全完善审计发现问题线索有效移送、有效调查、有效办理、有效反馈的“四有效”工作方式,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印发《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工作机制》,形成了“审计先行、纪检跟进”的模式。自机制建立以来,已选派7名审计人员参与相关案件查办。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成果运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通过驻局纪检组内网直报市纪委, 由市纪委监委督办各区县(市)纪委监委办理。2023年9月8日,郑州市纪委首次以正式红头文件反馈审计移送事项查处办理情况,有力提升了审计权威。

建立审计监督与司法监督的贯通协同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工作配合和案件线索移送,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依法及时移送,在核实查处后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结果。在“保交楼”专项审计中,分别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建立“保交楼”专项行动联合贯通机制,加强纵向联络和横向协同。自联合贯通机制建立以来,已移送公安机关线索240条,涉及项目77个,移送至各属地政府专班项目22个,依法精准打击房地产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建立审计监督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督的贯通协同机制。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市审计局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自然资源部门以专业优势和实时数据与审计部门在项目计划的制定、阶段性工作会商方面互相配合,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为切入点,推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监督与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贯通协同,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合理保护。在对中原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双方协同配合,关注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基本农田保护、土地资源的配置使用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等问题,为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审计服务。

建立审计监督与市信访局审访对接贯通协同机制。为维护群众权益,保障经济安全,加强审计监督与信访工作有机贯通、高效协作,在全省率先与信访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市审计局与市信访局审访对接贯通协同机制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融合审计监督与信访事项内容,有效运用信访举报线索,注重从源头治理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双方从计划沟通、协助调查、数据共享、研判会商、结果反馈、整改督办等六个方面贯通协同。市信访局制定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方案前,可向市审计局征询建议;市审计局在项目实施前,可向市信访局征询问题线索。双方大数据部门定期开展数据联合研判,筛查异常数据、深挖工作疑点,提升监督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建立审计监督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贯通协同机制。为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提高整体效能,增强审计合力,市委审计办印发《建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协同联动机制的意见》,构建以国家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为辅助、社会审计为补充的“三审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相互协作、互助互补,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在项目计划、配合实施、资源整合、成果共用、问题整改五个方面协同联动。审计机关加强对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指导和力量统筹,确保在审计思路、审计目标、审计重点等方面与国家审计相衔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前置作用,对单位内部审计发现并已纠正的问题不在报告中反映,对纠正不到位的问题,仍要依法处理,及时整改,促进了单位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规范了财经纪律。

建立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的贯通协同机制。为实现数据共享、统筹衔接、优势互补,与市统计局联合印发《郑州市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在会商联络、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成果共用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双方相互提供统计执法检查、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分析、整改情况以及审计发现统计造假等重要问题。双方将对方提供的事项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关注,相互配合,及时办理。在线索移送上,统计监督发现有关单位存在财政、财务违法违规行为,移送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发现存在统计造假等问题,移送统计机关,双方共同关注整改落实以及建章立制情况。

建立审计监督与组织部门的贯通协同机制。与市委组织部门建立“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共用”的协作配合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工作联络、结果通报,成果共用,印发《审计结果集中通报实施办法》。在制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时,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相结合原则,与组织部门会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名单;推进审计全覆盖,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库,实行分类管理;适时联合召开审计结果通报会议,已召开市管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部分市直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集中通报会议;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被审计领导干部监督管理、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的重要参考,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审计机关通过与各监督部门建立贯通协同机制,真正实现了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提升了审计效能,提高了审计干部能力水平,做实了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由点及面,对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分析,一体解决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等深层次问题,切实将审计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各类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共同唱响审计监督“最强音”,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文/董琳

单位/郑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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