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企“告知” 杜绝“任性” 企业宁静日还企业真安宁
泰安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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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6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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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只有“升级版”,没有“终极版”;市场主体只有“更满意”,没有“最满意”。近日,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在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上出实招、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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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告知、后检查。为切实让《泰安市“企业宁静日”制度(试行)》落地生根,让企业静心经营发展,使“企业宁静日”成为企业真正的“安宁日”,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实行入企告知制度,既避免“一刀切”,又实现“有需必应、无事不扰”。对于不受“企业宁静日”限制的10类入企检查,实行事前告知措施,检查人员入企后,亮明身份,发放“入企告知书”,明确入企检查的具体条款,经企业负责人确认后实施检查。

先备案、后检查。为扎实落实“企业宁静日”入企备案制度,泰安市交通运输局严格管控入企业备案,由法制机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管理,规定每周星期一为单位内部提报入企业备案固定时间,全局统一研究一次备案申请情况,集中向市牵头部门申请备案,取得许可后实施检查,以实际行动践行“真服务企业、真方便企业、真让企业获益、真让企业满意”的理念,实现让市场主体“更满意”。

先联合、后检查。对同一涉企检查事项,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在同一时段对同一企业进行检查的,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制定联合双随机检查事项清单,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监管信息录入、归集、公示,实现交通运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监管模式从“分头”到“联合”,对于交通运输部门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联合多部门一次性检查,推进部门联合监管。2023年上半年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24次,大大减少检查企业次数,实现行业监管目标。

近期,企业明显感觉检查少了,有了更多时间关注生产。这种变化,得益于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得益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而设立的“企业安静日”,让企业真安宁。

泰安广播电视台 泰安之声·融媒体中心

来源: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通讯员:张海宁

责编:田永琪

审核:赵琪

终审:于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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