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故事||虽然已经是百果熟,调解员:路边的龙眼不要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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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8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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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龙眼紧随着荔枝的脚步一簇簇挂满枝头,每每树下走过,金灿灿的果实仿佛在向路人热烈招手,摘几个解解馋可好?且慢,调解员告诉你:路边的龙眼,你不要摘。

7月19日,刘某看到路旁龙眼树上果实诱人,想偷偷摘几个尝尝,还没得手就被果树主人魏某的母亲发现喝止,两人随后发生口角争执,魏某报警后,派出所将该纠纷委托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你这气量太小,格局不够,几个龙眼都要报警。”刘某埋怨道。魏某立刻反驳:“这些龙眼母亲非常爱惜,要留给家里小孩吃,却经常被偷摘,甚至还有连枝折断的。这次你带个锄头来偷摘,太过分啦!”

面对双方争议,调解员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偷盗行为依法可能需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权利人可依法请求物权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或其他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盗窃违法行为人可处拘留、罚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虽然单次盗窃数额较小,但二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而构成犯罪。

偷盗物品价值无论大小,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勿以恶小而为之”,若每个路人都摘两三个,累积起来就有许多损失了。通过调解员的耐心解释,刘某逐渐认识到错误,后悔偷摘龙眼还恼羞成怒与人争吵,表示并非故意预谋去偷,随身所带的锄头只不过是栽种花木工作所需。在真诚沟通后,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向魏某赔礼道歉,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曹植所作《君子行》开篇便有“君子防未然,不处嫌疑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瓜田李下的“慎独”是自古以来的社会道德要求,现行法律也以成文法形式明确保护公民财产权利。调解员在此提醒,切莫随意采摘田间路旁的瓜果蔬菜,容易引发矛盾纠纷,还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文:司新宣、坪山区司法局

通讯员:蔡晗航、李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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