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是公安机关主动融入河长制工作,创新打造警政警民合力治水新格局的重要举措。” 3月22日,泰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杜荣良在全市河(湖)警长制工作动员部署会说。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是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职能的作用,实现护河治河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保驾护航“一城清水”,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属地设置、实体运作、责任明晰、协调有序”的原则,建立起以市公安局党委为“龙头”、3市4区公安局党委成员为属地领导的河(湖)警长制工作组织体系,形成多警联动、高效推进的工作格局。

会议现场。
据了解,泰州市公安局以《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中涉及泰州市的65条河道和《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中涉及泰州市的23个湖泊为主,对应河长制构建河(湖)警总长、河(湖)警片长、河(湖)警长、河(湖)警段长四级架构,进一步加强对河湖的分级分段管护治理,计划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警力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各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目前,该市已有103个河(湖)警长、351名河(湖)警段员。
按照计划,泰州市公安机关将在组织开展河(湖)警长制工作中,通过日常巡逻检查、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等多种措施,建立治安巡逻防控网络,强化重点河段、重点湖泊和重点部位的联合巡查,建立巡河(湖)台账,实现治安防控无死角、全覆盖;发动群众,打造警政、警民合力治水的“警务共同体”,广泛收集涉水领域的污染环境、矛盾纠纷、涉稳涉黑涉恶等线索和信息,加强分析研判,从中梳理出一批有价值的线索和信息。

泰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杜荣良讲话。
在组织开展涉水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和常态化打击工作上,重点把打击矛头对准涉河涉湖涉水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等三类人群,以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涉黑涉恶、暴力抗法为打击重点,对非法建设、排污、捕捞、养殖、围圩、设障、倾倒废弃物、排放危险物、盗窃破坏水设备及河道安全设施、阻扰治水工程施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快速响应、快速处置,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对涉及水环境污染等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从严从快打击。

参会干警认真聆听并做笔记。
“河(湖)警长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个别警种或者少数几个‘河道警长’的事,而要全警参与。建立河(湖)警长制,更多意义在于为我们服务保障河湖保护和治理工作提供有效载体,是整合各种警务资源参与治水大局的重要平台。”杜荣良说。要坚持“开门治水”,全面整合公安、水政、平安义工等资源,发动群众参与,不断健全治安巡逻防控网络,强化重点河段、重点湖泊和重点部位的联合巡查。同时,要以全面实施警务大数据和互联网公安局“双轮驱动”为契机,加大涉水区域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建设力度,绘制覆盖全市河湖污染物源点、全量信息汇聚展示、动态分色标注的水生态环境电子预警地图,探索建立“人+车+艇+电子”的一体化巡河模式,为开展精准摸排、研判、打击提供有力支撑。(丁小军 顾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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