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公安出台多项便民利民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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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8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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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交警、户政、出入境管理局等发布了多项便民利民新举措。

  老年人出入境办证更便捷

  西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结合工作实际,全面优化细化老年人办证环境,在全市十个受理点积极落实国家移民管理局6项便利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新举措。

  新举措涵盖老年人办理证照“绿色通道”,在原有“绿色通道”基础上,增设老年人优先窗口,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无需现场取号、无需预约可直接办理;便利老年人使用办证自助设备、简化办证照片采集流程、60岁以上老年人复用5年内证件照片或身份证照片,60岁以下申请人优先复用1年内出入境照片或身份证照片;提供多种缴费方式;改善网上办事体验;开通网上证件速递服务等内容。

  另外,针对西宁市老年人办证实际,全市出入境证件受理点推出两项便利服务项目:对携带材料不齐的老年人可先行预受理,随后在2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他人代为提交的方式补充申请材料。在出入境大厅外设置无障碍通道,窗口、大厅内设置便民利民箱、老花镜、老年人常用药品、饮水机、敬老等候座椅,让老年人办证更省时、省力。

  16项旅游便民措施暖人心

  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西宁公安交管部门将“以人为本、宾至如归“作为旅游季交管工作服务理念,积极推出《“清凉西宁友好交警”十六项旅游便民措施》,着力打造西宁交警人性化服务的新形象、新标杆,让来自五湖四海的游客,体会到西宁市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高质量生活环境。

  据了解,旅游专用客车和异地自驾游客车,在西宁市旅游出行活动时,不受任何区域道路和车型大小的限制,均可在市区道路内优先通行。在市区景点、酒店及餐厅临时停靠“即上即下即驶离”接送游客的旅游车辆,在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前提下,可就近选择路边停靠;长时间停放,可选择施划有停车泊位或周边专用的停车场停放;必要时可由执勤交警指定地点停靠。执勤交警将在城市出入口、旅游景点、餐饮娱乐、住宿休闲等场所的必经路口路段,加强秩序管控,强化指挥疏导,保障旅游车辆通行不受阻、不停滞、不延误。游客在旅游途中,遇有困难需要救助,或者问询路况、购物娱乐、餐饮住宿、文物古迹、旅游景点等相关旅游信息时,均可直接向街面执勤交警求助,也可到附近交通安全服务站、业务办理窗口咨询。异地旅游车辆和驾驶人在市区出行活动期间,需要办理驾驶证丢失补办、到期换证、异地审验、驾驶人体检及自驾小型汽车异地通检等业务时,可直接至西宁市车管部门优先接待办理。

  西宁交警将在旅游必经的道路上补充增设完善指路指示交通标志,明确指引通往汽车站、火车站、公交车站、高速互通口及旅游景点等场所的路线和方向。

  有效管控和限制渣土车、大型货车、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在市内核心区通行,降低机动车尾气噪声污染,净化空气质量,给旅游出行活动提供舒适的环境。异地旅游车辆因不熟悉道路情况而初次发生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采用教育警告的方式来处理。省内外旅游车辆在市区道路上发生损失轻微、无人伤亡、责任明确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可通过各快速理赔中心快速简洁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

  同时,旅游车辆及车内游客遇有应急性、突发性事件时,可直接告知路面执勤交警,西宁交警将运用智能交通指挥平台,第一时间调度附近摩托机动化警力、路线巡逻警力指路引导。情况非常紧急时,将启用交通信号灯远程协调控制,开通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旅游车辆在道路上安全快速通行。G6京藏高速、南绕城高速公路、西塔高速、凤凰山快速路贯穿市区主要道路,旅游车辆通过“外环内网”建成的各个互通口出入市区,选择的路线更丰富、更自由。周末、节假日所有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开设专门通道,受理异地旅游车辆违法处理、咨询业务。省内外游客在宁购买非营运二手车,实行车辆档案资料电子化网上转递,无需提取纸质档案,减少提档等候时间,旅游出行时间更充裕。旅游便民措施扩展到全年365天施行,旅游出行活动安排时间更充足、更灵活。

  白昼化管理制度缓解停车难

  即日起,西宁公安交管部门推出实施老旧小区周边路段白昼化停车管理制度。

  由于市区老旧小区院内停车泊位少,市民购买机动车数量逐年上升,造成小区内机动车数量与车位配比严重失调。造成部分老旧小区周边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道路的正常通行秩序,车辆“行”与“停”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为此,西宁市交警支队结合实际,开展了大量现场勘踏及分析研判工作,筛选了西宁市解放巷、虎台一巷、南气象巷、秀水路、美丽水街5条道路,自即日起,实施白昼化停车管理,白天7时至20时严格强化禁止停车管理,夜间20时至次日7时,结合时差、流量小的优势,允许车辆有序停放。

  户籍事项一次性受理办结

  西宁公安户政部门推出户籍业务办理“告知承诺制”事项,将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业、服务处所、籍贯、血型等户口登记副项信息变更纳入到户籍业务告知承诺制事项;将户口迁移证件纳入户籍业务告知承诺制事项;将跨省异地居民身份证办理中当事人提供现居住地实际居住地址纳入户籍业务告知承诺制事项。

  群众办理的户籍申请事项,在一定业务范围内,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提交本人签字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后,公安部门将一次性受理办结,实现“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趟”的“一站式”服务目标。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最大程度地简化优化户政办理流程,群众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无需再提供居民户口簿及其相关证件。

  进一步放宽办理合法房产落户的适用范围。对合法房产落户进行了适当放宽和调整,方便更多适宜人群落户;进一步缩短户籍业务办理时限。凡户口申报事项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的,户籍窗口当场受理,一次性办结;西宁全市户籍办理窗口推出“六十周岁以上群众优先办理”窗口,旨在做好老年办事群众“慢服务、细服务、贴心服务”,让老年群众办得更从容、更具幸福感。

  同时,解决十四周岁以下不符合收养登记条件儿童户口登记问题。决定放宽不符合收养条件儿童只能在公共户口落户的限制,调整为:对不符合收养登记条件,不能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或者公证的无户口儿童,可在实际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来源:海东日报

作者:王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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