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街居家养老进展如何?
临时救助如何申请?
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纳入低保?
孤儿能享受什么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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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
来到FM100.7《行风在线》直播间,
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答复。
●市民留言:什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纳入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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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无劳动力、本人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依靠家庭供养且该家庭符合低入认定条件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具有本市居民户籍的城乡老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市民留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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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目前水集、望城、沽河3处街道办事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均于2020年8月开业运营,并签约家庭养老床位。2021年8个镇街都将各建成1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已被列为2020年—2021年青岛、莱西两级政府市办实事。院上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日庄、夏格庄、姜山、店埠、马连庄、河头店、南墅7个镇正在装修规划中,将于9月份前后进行试运营。为辖区内失智、失能、失独的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居家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卫生清洁、助餐配餐、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等基本养老服务,让老年人在家就能享受到机构的养老服务。
●市民留言:亲戚因病住院费用高想申请救助,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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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办理临时救助的相关政策:
(1)认定条件。持有本市城乡居民户籍的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下同);申请救助之月起前一年度,在本市办理居住证满一年、就业或创业、有固定住所且家庭成员均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的外来转移人员家庭;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区(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2)办理程序。一是核对申请。实行“一证办理”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由核对中心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信息核对,镇、街将信息核对结果告知当事人,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准备相关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二是受理审查。镇街对申请人准备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三是审核审批。镇、街根据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临时救助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5天。镇街确定救助金额。
●市民留言:孩子父母失踪,现跟爷爷奶奶生活,有哪些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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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根据青政发〔2017〕30号文规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 认定,父母失踪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失踪证明,才能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
●市民留言:外地人可以办理五保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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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申请办理特困人员(五保户)需具有本市居民户籍的城乡老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同时符合的条件。其户籍不是我市居民户籍,不符合办理特困人员条件。
●市民留言:有哪些孤儿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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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城乡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一致,均为每人每月1650元;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980元。
●市民留言:父母是莱西农村的,母亲因病瘫痪多年,有一级残疾证,父亲今年因意外致腰椎骨折,失去劳动能力,是否可以办理低保或低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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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申请办理低保的相关政策:一是具有本市城乡居民户籍,或者长期在居住地稳定就业的外来转移人口家庭,有固定住所并且家庭成员均在莱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低保。二是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家庭月人均收入904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家庭月人均收入680元),三是家庭经济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经济状况是指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记者:高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