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生父涉谋杀子女”案:罪名成立最高可死刑立即执行

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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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6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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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首席记者 刘毅
2020年11月2日,重庆南岸区弹子石锦江华府小区,一对姐弟从15楼家中坠下,双双身亡。警方的调查却发现,这并非一场意外,孩子生父张某涉嫌谋害两孩子,将亲生骨肉从15楼扔下。
检察机关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张某、叶某共同故意杀人,致二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请依法判处。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王欣子律师认为,根据《刑法》232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案社会影响恶劣,手段极其残忍。若罪名成立,张某可能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女友叶某某属于共同犯罪,可能会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张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最高可判死刑立即执行,涉嫌与张某合谋杀害孩子的女友叶某某,虽然没有直接将两个孩子扔下楼,但也涉嫌故意杀人罪,或被判死刑缓期执行,但也可能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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