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人注意!3月开始禁钓,这些事千万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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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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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钓鱼的
朋友们注意了!
近日
省农业农村厅印发
《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
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
(简称“试行办法”)
试行办法明确
禁钓期为
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禁钓期内
全省天然水域均禁止垂钓
德阳将“斗硬”落实试行办法

试行办法规定
禁止使用国家和我省公布的禁用渔(钓)具和禁用方法;
禁止使用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
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
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窝料;
禁止使用钩宽超过2cm的鱼钩,钩宽是指钩尖到钩柄的最小距离。
禁捕范围涵盖长江流域四川境内4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所在河流及其一级支流;四川境内长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其他天然水域禁捕范围由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确定。试行办法自今年3月9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试行办法还要求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休闲垂钓管理制度。市农业农村局水产渔政管理站负责人表示,在执行好试行办法的同时,下一步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休闲垂钓管理制度,引导垂钓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安全垂钓、文明垂钓。
试行办法规定,在禁钓区、禁钓期之外,每名垂钓者只能使用一根鱼竿、一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钓具进行垂钓,垂钓者每人每天垂钓留取的钓获物总重量不超过2.5千克,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
市民请自觉遵守禁渔期各项管理规定以及试行办法,不从事违反禁渔期的一切捕捞行为以及垂钓行为。市民可积极举报违法捕捞及垂钓行为,共同保护我市渔业资源。
记者 | 张伟 编辑 | 何书阳
责编 | 周梅 值班编委 | 姜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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