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平:书法的学术脉络和学科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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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9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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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文刊登于《中国书法》2022年第3期

最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及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函》,其中最大的看点是将“美术学”调整为“美术与书法”,书法作为“一级学科”的愿景得到初步落实。梅香暗度,一枝先发,书法人奔走相告、欣喜雀跃,彷佛书法的春天即将到来。客观来看,这次学科目录调整,是为了解决书法学科瓶颈的现实需要而作出的,其积极意义显而易见。但是书法人才的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学科升级只是这一系统工程的重要环节。在当前形势下,学科升级将会给书法行业带来何种影响,这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欲解答这一问题,不能不从书法本身的历史和学术脉络说起

一、书为小道

书法史上最早的一次有关书法学科地位的争议,可以追溯到汉代的鸿都门学,《后汉书·蔡邕传》:“光和元年,遂置鸿都门学,画孔子及七十二弟子像。其诸生皆敕州、郡、三公举用辟召,或出为刺史、太守,入为尚书、侍中,乃有封侯赐爵者,士君子皆耻与为列焉。”论者以为,鸿都门学冲破了太学自建立以来将经学作为唯一教育内容的樊篱,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文学艺术大学。鸿都门学好景不长,“士君子皆耻与为列焉”,很快就夭折。除了政治上的原因,主要归结为儒家“经学为本、技艺为末”的思想观念使然。两千余年来,这一观念牢不可破,最终铸成“书为小道”的通识,历代史志目录对书学著作的归置情况生动体现了书道下衰的历史进程。

唐代以前,“字学”与“书学”基本上不分,“书学”假“字学”之威,往往还能得到重视;魏晋已降,随着书法艺术特性的凸显和艺术身份的确立,“书学”逐渐与“字学”分离,其地位反不如以前。将“书学”著作录入“小学”始于《汉书·艺文志》,宋代以前,书学著作以归入《经部•小学类》为常态。南宋尤袤的《遂初堂书目》将《法书要录》等十三种著作录入《子部·杂艺类》,陈振孙踵事增华,强化了这一做法,这是对书学著作归于《经部•小学类》的一次反拨。实际上,这一倾向早见端倪。北朝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将书法与图画等并置,列入《杂艺第十九》。元明之际,有关书学著作是归入《经部•小学类》还是《子部•艺术类》,存在摇摆不定的情况,但是《四库全书总目》最终将书画著作合录,归入《子部•艺术类》,从而一锤定音地解决了“书学”著作的归类问题。

书学著作从《经部•小学类》转入《子部·杂艺类》,其地位的降低不能不说是历史的必然,与此同时,“书为小道”的观念也在不断强化。唐代以来,书法的地位甚至不如“六博”。刘禹锡《论书》针对时人“敢以六艺斥人,不敢以六博斥人”之不良现象,主张对书法既不过分重视,也不过分不重视的“中道”原则,将书法置于“文章之下,六博之上”,以求“六书之学不堙坠而已”,这体现了矫正书道下衰趋势的努力。柳宗元《报崔黯秀才书》则从文(书)和道的关系入手,对“书为小道”作了新的阐释。与传统的“书为小道”泛泛而谈不同的是,柳宗元区分了内、外之“道”,认为“贵辞而矜书”是道之“外”,故不足在意。韩愈也有类似的观点,韩愈《送高闲上人序》鲜明地提出了技艺至精者“奚暇外慕?夫外慕徙业者,皆不造其堂,不哜其胾者也”的主张。作为代表了主流文化思潮的韩柳的观点必然影响到书法,于是有关对书道探讨的焦点遂从“大小”一变为“内外”。

二、人文蔚起

书法具有实用价值,过分忽视它不利于儒家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因此,官方势必要采取得力措施使得书法的效用得以延续。

魏晋时设“书博士”,为“书学”在隋唐的兴起埋下了伏笔。隋唐之际,“书学”正式列入官方编制,并设书学博士。隋之“六学”分别是:一国子学、二太学、三四门、四律学、五书学、六算学也。唐沿隋制,益重书学。《新唐书•选举志上》记载“凡学六,皆隶于国子监”,书学其一焉。唐永徽三年春,诏以书学隶兰台。并设书学博士二人,从九品下。五代至宋,书学时兴时废。职典书学,成为一时荣耀,后周郭忠恕,宋初王著、杨南仲皆典职书学之有名者。大观四年,并书学生入翰林书艺局。徽宗又置书学博士,米元章荣膺此职。元代高宗因唐宋之制,令国子监领六学,各置生徒有差。自后书学益微。书学的政治地位虽然不高,但是从列入“六学”与“律学”“算学”“四门学”相并列看,其“学科”地位不容小觑!

然而,真正意义上提振书道下衰趋势的努力,还是要从内部入手。中晚唐时期是儒学发生新变的重要历史时期,以韩愈、柳宗元、刘禹锡、李翱为代表,他们在理论上援佛融佛,构建新的道统论、心性论等,为宋明理学开启了新方向。与宋明理学内在发展脉络相呼应,书法也实现了由外到内的转变,柳公权的“心正则笔正”正是这一转折的标志。“师心”说的出现表明书法开始走上与作者本有性情相结合的道路,“书如其人”说也逐渐深入。与书法“人格化”几乎同步发生的另外一个趋势就是书法的“文学化”。

在“心性论”的大背景之下,实用的书法一变而成为修养的书法,书法走上了由外到内的内涵式发展道路。诚如黄庭坚所云:“学书要须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增强道德品质、厚植文化素养成了医治“俗病”和提升书法格调的不二法门。

三、书画同体

书法与绘画的关系,由来已久。因为二者都诉诸视觉,关涉形象的呈现。书画相互影响体现为两种途径,一是书法图形化,二是绘画书法化。魏晋南朝以来的杂体书,体现了书法艺术图形化的发展趋势,但是最终大部分杂体书在历史的烟尘中销声匿迹。唐代以来,虽然也存在一些杂体书,但是在理论上已经受到轻视和否定,如孙过庭《书谱》云“龙蛇云露之流,龟鹤花英之类,乍图真于率尔,或写瑞于当年。巧涉丹青,工亏翰墨”。其背后原因与书法逐渐由外到内,脱离“形学”走向“心学”的历史大趋势有关。

唐代的张彦远倡导“书画用笔同”,在理论上开启了绘画书法化的历史征程。绘画的书法化,与中唐以来形成的以“人文化”为核心的书法“心学”传统保持着深刻的内在一致。宋代以来,四种趋势得到了强调:一是画向书靠近,更加强调用笔,有所谓绘画书法化的倾向;其二是书画向诗靠近,形成“字中有笔”“画中有诗”的倾向:其三就是诗书画都向文靠拢,有所谓“以文为诗”和“书卷气”的说法;其四就是诗文书画都向“德”靠拢,归纳起来就是“归本于人”“先文后墨”。画向书靠近,而不是书向画看齐,成为唐宋以后的主流走向。

四、书学专门

唐宋时期,“书学”的主要涵义一是指官方的书法培训机构,二是指“八法”或者“书法研习”,即书写实践本身。与此同时,与书法有关的理论知识也逐渐丰富起来。特别是笔法论的勃兴,这是书法史上一个特别令人瞩目的现象。唐代以前,书法的传承多以师徒间的授受为主,具有私密性,很难形诸理论文献。唐宋以降,随着书法文献的不断增加,“书学”渐渐转向描述书法理论知识。宋元之际,“书学”一词的内涵完全转向了理论形态的书法学术了。逮至清代,这一义项得到进一步的发挥并被凝定为主流的表述。厉鹗《樊榭山房文集》卷第二《六艺之一录序》论及作为“六艺之一”的“书学”的内容:“以金文石刻法帖为经,以书论、书体、书谱为纬”,大凡书法作品的品评赏鉴、考证甄别、文字音训、著录收藏、摹拓编撰、理论研讨无不属“书学”的范围。这实际上是将“书学”理论化、实物化、学术化了。作为书写的动态过程,虽然内在地包含在“书学”之中,但是并没有得到突出的强调。

“书法学”一词,最早出场似乎是民国时期沈子善《中国书法学述略》一书。该文指出:“关于中国文字学理的研究,属于‘书学’范围。至于写字方法及技术的研究,则属于‘书法’范围。这两部分总括起来,我们可以姑且名之为‘书法学’。”内容包括:1、中国文字源流的研究;2、中国文字书体的研究;3、历代书法的研究;4、历代书家的研究;5、书法教材教法的研究;6、书法工具的研究。“书法学”与民国时期流行的“书学”概念一样,是为了适应现代教育的兴起以及对于短时间内穷尽一门学科的方方面面、建立全面但不求甚解的知识体系、且适用于课堂讲授的各种“教材”的需要而出现的。旨在通过一种体系、概论的形式研究书法,由于受到西学的影响而与传统的“书学”在大异其趣,目前作为学科目录中的“书法学”一词即渊源于此。

与古人将“字学”与“书品”刻意区分不同的是,现代意义上的“书法学”则将二者有意弥合,这样似乎可以丰富书法的学科内涵。另一方面,进一步将书法学理化,而将活生生的书法实践有意无意地排除在外。这样做的结果必然导致理论研究和书写实践的相分离,其积极意义是为文史研究者介入书法研究提供了契机,其消极意义在于为各学科门类来“宰割”书法提供了方便。

五、学科怪圈

近三十年来,书法的学科属性经历了四次大的改变:一是2011年艺术学(包含了书法)从文学中独立出来成为第十三个学科门类,二是2012年作为隶属于“美术学类”之下的二级学科“书法学”的名称正式出现,三是2012年以来强调以实践为主的书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悄然兴起,四是2021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将“美术与书法”并列为一级学科。这四次大的改变,是在适应书法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之下作出的,体现了书法专业化不断增强、学科地位不断提升的总趋势。

让人颇感“吊诡”的是,目前的学科分类并没有体现出书法所具有人文特性。首先,将艺术独立于文学之外,一定程度上割裂了“文”与“艺”内在关联,会进一步助长不重视读书的风气。其次,将书法置于美术之下或并列,使书法美术化的趋势得到强化,其“心学化”的特质遭到遮蔽。第三,将书法实践和理论研究分开,不利于书法高端人才的培养。第四,从外部提升艺术的社会地位,必然导致书法专业数量激增,在目前书法行业内部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条件下,数量的增长会加剧书法书法行业低端化的趋势,有可能重蹈“鸿都门学”之覆辙。

以上四点,最让人感到担忧的是书法的“美术化”趋势。从现实利益看,这样做可以让书法沾到美术经过近百年发展而积累的“荣光”,也可以分享到因美术的学科优势而具有的资源“蛋糕”。但是从书法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看,它和美术有着根本性质的不同,书法的“美术化”已经被历史证明是一条崎岖小径,而且是“向下一路”。相对于“美术化”,书法的“文学化”才是向上一路。但从目前来看,书法学科回归文学的大家庭已经不可能,那么,如何处理与美术的关系才是书法学科未来发展需要考虑的重点。

六、自胜自强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大学教育的这四项功能决定了书法专业的培养目标。从目前高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就业趋势来看,社会似乎还没有足够的岗位供他们驰骋自己的理想,整个行业被社会边缘化,书法行业低端化也就不可避免。相对于艺术门类的其他学科而言,书法的优势在于浩瀚的历史资源和深厚的人文底蕴,书法实用价值的降低并不代表其社会服务功能的弱化,相反,书法的“心学”特质足可以使其成为技术压迫的缓解剂、社会竞争的避风港、人心净化的压缩包。

学科升级只是解决了积压多年的学科瓶颈问题,书法的外部环境有所改善,但是书法学科发展的内在矛盾没有改变。就好比一个瓶子,瓶口大了,但是腰身不够大。目前需要做的就是努力提升书法在整个艺术行业中的认可度,即在与同类学科的竞争中获得优势。

然而,学术乃天下之公器,从理论上讲,所有的学科都是平等的,不存在谁高谁低的问题。但是目前教育部的学科分类人为地造成了学科的不平等,这对于传统的学科伤害尤大。与学科分类不当造成生硬割裂的弊端相比,危害更大的恐怕还在于一刀切的思维模式,目前总的学科分类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二分法,而在管理层面有意无意间混淆了二者的区别。笔者以为,完全有必要在区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上,再区分传统学科和新兴学科、本土学科和外来学科、应用学科和理论学科,各自施策。特别是对于传统学科,更要注重保障文化传承的完整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惟其如此,书法才不至于在时代大潮中被肢解和淘汰。

当然,书法人尤其要自胜自强。就书法学科建设而言,提高行业门槛,拓宽专业范围,增强人文修养,走向上一路,克服片面的专业化、美术化或者过分文学化的趋向才是使自己不至“堙坠”的必由之路。目前书法学科的升级能给书法行业带来的最大受益可能是为将来书法学院的设置开启了绿灯。可以想见,在不久的将来,书法拥有独立的办学空间,惟其如此,振兴书法学科的近景和救赎人心的远景目标才有望实现。

作者:陈志平(暨南大学书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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