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玉门市法律援助中心高效率提供乡村法律援助,让农民成为“法律明白人”、“法援受益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广而告之,普法送到“家门口”。玉门市组织律师深入各乡镇(街道)的村组(社区),广泛开展“法律大讲堂”、“法律明白人”培养、“冬季集中教育”等活动,用一系列便民方式构建法律咨询无忧通道。构建纵向到乡镇(街道)、村(社区),横向拓展到团委、妇联、民政、工会等组织的全覆盖。目前在全市17个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建立了法律援助站,在全市85个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点。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全业务的“窗口化、一站式、综合性”服务,设立免费律师咨询窗口,建立全市执业律师轮流坐班制度,现场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通12348法律咨询热线电话,为群众提供在家即享的法律咨询服务。
扩大范围,做到应援尽援。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法》,把劳动争议、土地纠纷、环境污染等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村高龄、低保、养老院、孤儿院等政府供养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民等,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简化审查程序,及时受理,确保社会弱势群体及时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应援尽援”。
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服务机制改革,提供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便民举措,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对行动不便的农村受援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满足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二是对于其他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取消经济困难证明,以告知承诺制代替经济困难状况证明,切实做到减证便民。三是对涉及农民工人数多、影响大的群体性讨薪案件,安排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全程跟踪了解办案进程,确保农民工维权案件的质量。四是进一步加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范围,在我市所辖乡镇(街道、管委会)武装部和驻玉部队、武警中队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联络点,确保军人军属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
落实责任,提升办案质效。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玉门市坚持把法律援助质量作为工作重中之重,采取多项措施,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坚持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回访,对所有办结案件从办理的时效性、运用法律法规的准确性、案件材料及法律文书的规范性等方面全面自查,不断提高农民群众满意度,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加大助推乡村振兴力度。
公共法律服务一头连着百姓急难愁盼,一头系着司法温情。玉门市法律援助中心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不断深化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将法律援助提档升级,为农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让法治文化“软实力”变成助推乡村振兴的“硬支撑”。
来源:玉门市司法局 曹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