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政务丨成都世豪广场:租约未到期 集市就被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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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1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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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市民李先生给《阳光政务》栏目打来热线说,自己于今年一月在成都世豪广场租下一块场地做集市,还没营业几天就因为证件问题停业。等了几个月不仅问题没解决,前几天集市还被商场方派人拆了,具体怎么回事呢?记者随即前往现场。

6月10日上午十一点半,记者见到了李先生,他说自己租的场地位于成都世豪广场二期世豪荟项目一层的中庭处。世豪广场于6月6日给李先生发了一纸解约通知,指出李先生方出现违约行为,包括集市自2024年2月28日至今未经营开业,现场无人值守,道具、展架、桌椅等多处损坏,因此提出解约。

对于解约通知中所提到的未正常营业,李先生说是因为他没能办理下来营业执照,可他认为这并非他的问题:“我们也咨询了属地街道办,说需要商场方出具材料协助办理。我们跟他们推进了一两个月,但商场方也不说为什么办不下来执照。”

据李先生说,6月10日上午他通过报警联系到了成都世豪广场的工作人员:“他就让我们直接去起诉吧,这样我们小商家多吃亏,赢了的话他们大不了还是赔点钱,但我们就耽误时间精力。”

截至记者发稿时,成都世豪广场仍未就此事有任何回应。就此事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祖军认为,出租方以承租方违约为由,解除租赁合同关系,要核实出租方提出的解约条件是否符合双方的合同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符合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承租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不符合约定的出租方单独解除合同,承租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或者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各方发生争议可以友好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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