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情况不容乐观,现在是植物人状态,不知道会不会醒,更不知道什么时候醒。医药费一直欠着,听说是肇事方的赔偿款还没谈下来……”在溧阳市人民医院病房,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阿云正躺在病床上,边上坐着照看她的妹妹。2023年9月,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收到该司法救助线索后,控告申诉部门办案检察官史夕松来到医院询问医生阿云的具体情况和治疗进展。
原来在2022年6月,阿云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被阿峰(化名)酒后驾驶的小型轿车撞上,受到重创,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因脑部受伤,阿云一直呈昏迷状态,截止目前已支出医疗费170万余元。而阿峰因是酒后驾车,商业险不予理赔,到2023年9月,他只支付30万元,剩余款项无力承担。
史夕松经走访了解到阿云父母在山东农村务农,收入微薄,事故后妹妹辞去工作,专职照顾她,家庭情况特别困难。经调查后,2024年4月10日,该院向阿云发放救助金3万元。同时,为保障其后续治疗,加大司法救助力度,2024年5月10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特提请省、市三级院联合救助,充分发挥上下一体优势,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考虑到阿云是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史夕松随即对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推动阿云工伤赔偿及劳动能力鉴定的落实。史夕松还发现阿峰名下可能有不动产可供执行,旋即将该执行监督线索移送民事检察部门,成功督促法院恢复执行。“我们各部门综合履职,希望通过推动司法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多元救助转变,切实维护困难妇女合法权益。”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殷胜火说。
然而对于阿云来说,后续医疗费、护理费仍不可估量。检察官多次联系阿峰开展释法说理工作,阿峰对自己酒后驾车行为懊悔不已,更为自己给对方造成的伤害感到内疚不已,也愿意尽最大可能给予赔偿,最终补上了阿云拖欠的治疗费用。
为了给社会上千千万万个“阿云”带来活下去的希望,溧阳市检察院协调社会各方力量为被救助人量身打造全方位救助措施,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征求意见会。溧阳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主任黄辉作为人民监督员参会时提出,“检察机关综合履职推动司法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多元救助转变,切实维护了困难妇女合法权益。希望检察机关能充分履行司法救助职能,推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精准融合,延伸救助触角,凝聚救助合力。”2024年5月13日,溧阳市检察院与溧阳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残联会签《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构建起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一体协同格局。
“在检察机关办案环节,对遭受犯罪侵害、民事侵权造成生活困难的受害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救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是我们控告申诉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案阿云家经济困难,急需筹钱治病,赔偿款却迟迟不能到位,完全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当然,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因案致贫的被害人我们也会主动告知其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救助,根据不同家庭的困难情况我们会提出具体救助意见并及时发放救助金,解决受害人家庭的实际困难。”史夕松感慨司法救助工作极具挑战,却也是“检护民生”的重要举措。
来源:溧阳市检察院
编辑:虞滢颖
审核:韩彬 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