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50辆共享电动自行车长乐投用!具体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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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3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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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

首批50辆共享电动自行车

在滨海新城福州地铁6号线

万寿站正式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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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辆崭新的共享电动自行车

被摆放得整整齐齐

市民(禁止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行)

只需拿出手机扫一扫车上的二维码

根据提示操作,正确佩戴头盔

即可骑行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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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此次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域安装了若干个电子围栏,能够连接车辆上的蓝牙,将感应信息传输至共享电动自行车智慧监管平台,以便系统可以更精准地判断停车位置、控制停车范围。

只有当共享电动自行车进入到蓝牙感应区域,用户方可结束订单,有助于让用户养成规范停车的好习惯。

6月以来

区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

福州新区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管理局

区交通局、资规局、交警大队

及美团、哈啰、青桔三家共享企业等单位

围绕福州地铁6号线出站口

医院、学校、住宅小区、公司企业

公园广场、商业中心、旅游景点等

科学合理设置点位

初步选取86个共享电动车停放点位

目前点位划线工作已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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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将在滨海核心区、漳港街道、江田镇等区域分批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并开展为期半年的共享电单车试点,美团、哈啰、青桔三家企业共同参与,投放总量控制在2100辆。”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收费标准分别为:哈啰前15分钟3元,后面每15分钟1元;美团前20分钟3元,后面每10分钟1元;青桔前15分钟2.5元,后面是每10分钟1元

共享电动自行车的

使用管理不是“一家事”

唯有共建才能共享

在此,相关部门呼吁

市民在享受共享电动自行车便利的同时

应该规范地把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

维护绿色出行秩序

做到文明用车、文明骑行

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记者 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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