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如何正确使用?
职工福利如何保障?
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本期作风微课堂
本期作风微课堂
聚焦违规使用工会经费问题...
职工福利事 关乎“暖人心”
工会经费是各级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的重要保障,体现的是组织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但其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按照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等原则,不得简单化、随意性开支使用,所以应该鼓励依规合理使用。
违规使用工会经费,既违反了有关职工福利的规定,造成了公款的挥霍浪费,又助长了奢靡之风,带坏社风民风,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
我们再来通过以下
五个案例 以案为鉴
了解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的几种行为
巧立名目——滥发奖金、福利
案例:某市直属事业单位工会以奖励“职工素质提升网络空间培训”、“职工春节联欢活动费”等名义,违规使用工会经费向单位职工发放各类津贴补贴。该单位工会主席、工会副主席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移花接木——打着工会的“幌子”违规吃喝
案例:某市属国企下属公司工会以工会名义组织欢送员工退休聚餐活动,事后用公款报销餐费。该公司总经理、工会主席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弄虚作假——套取工会经费转嫁报销
案例:某小学工会在未真实举办工会活动的情况下,连续两年采取伪造活动方案、活动报名表、奖品签领表的方式,虚开发票,套取工会活动经费用于全体教职工“年终总结表彰和迎新活动”。该校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分别受到诫勉处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借机搭车——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慰问品
案例:某群团机关工会在组织元宵节趣味运动会比赛、三八妇女节、植树节、春游等活动中,超标发放奖金、超范围开支茶水费、拓展活动费、超范围发放慰问品、会员纪念品等。该群团机关某处长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虚列开支——超标准报销活动费用
案例:某区直单位分两批组织开展秋游活动,有部分职工因公务等原因未参与,该单位简单地以全部人员参与活动进行经费安排,并于事后找人代签签到表,超标准报销秋游餐费等活动费用。该活动经办人受到责令检查处理,并全局通报。
问题来了
工会经费如何使用不违规呢?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在法定范围内享受工会经费有关福利,是职工的正当权利,但必须严格遵守《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八个不准”:
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不是要取消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只有依规依纪依法用好工会经费,才能既管好工会“钱袋子”,又切实保障干部职工的正当福利!
来源: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