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杨爵诚)记者从乐山市市中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根据乐山中心城区建设和管理实际需要,对中心城区街巷实施分级管理。
根据《中心城区街巷分级管理标准》,中心城区街巷被分为严管街巷和可控街巷两类。

中心城区某街道车辆停放处
严管街巷共 42条,分别为大件路、海棠路、滨河路(肖公嘴—师院前校门)、滨江路(肖公嘴—通悦园)、县街、玉堂街、泊水街、东大街、土桥街、嘉定南路、嘉定中路、嘉定北路、人民东路、人民南路、大桥西街、人民西路、人民北路、青果山路、竹公溪路、龙游路、致江路、柏杨路、长青路、嘉州大道、春华路、天星路、通悦路、凤凰路、白燕路、嘉兴路、茶坊路、嘉祥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向北—白燕路)、碧山路(岷江二桥—大石桥)、至乐路、陆游路、瑞晗路、太白路、凤洲路、三苏路、乐峨路苏稽段(徐浩大桥西—乌木博物苑)、乐井路城区段(岷江三桥东—潍洪寺立交桥)、通棉路(成乐高速棉竹收费站向南—王河园)。
除严管街巷外,通江、绿心、海棠、大佛、全福等5个街道办事处和苏稽镇、棉竹镇、牟子镇所辖城市社区内的其余街巷均为可控街巷。
对于严管街巷的管理标准为:
在市容秩序方面,全面禁止临街商铺、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行为。临街商铺橱窗玻璃、立面无乱张乱贴,卷闸门上无小广告;门前无乱堆乱放商品、杂物,无乱牵乱挂横幅标语广告、商品促销广告,无占道摆放桌椅、板凳和侵占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现象;无乱搭乱建、未经批准擅自占道装修现象;无侵绿毁绿、在绿化树上钉钉挂物、晾晒衣物现象;无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彩虹门、升空气球、占道搭设台子开展商业庆典和展(促)销活动行为。
餐饮门店禁止使用燃煤,必须使用电、气等清洁能源,安装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并规范设置排烟管道,定期维护设施设备,保证油烟达标排放;禁止露天烧烤行为。临街安装空调室外机应不妨碍行人通行及安全,保持外观整洁,表面无尘垢,顶端无垃圾和杂物;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排水管道,不得直接流向建筑物外墙面或随意向街面排放。
在停车秩序方面,机动车做到“停车进场、停放归位、朝向一致、间隙适当、规范有序”。非机动车(含二轮摩托车)做到“停放归位、停放整齐、朝向一致、规范美观”。无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
在临时设施方面,临街两侧无违规搭建和设置遮阳棚(伞)等建(构)筑物或设施。
此外,对于张公桥、嘉祥路教育学院、上中顺、嘉兴路等“网红”美食街区,日常按严管街标准进行管理,周末、节假日按以下标准管理。

(一)由属地街道、城管执法队、环卫所结合实际,明确临街商铺适当跨店标准,严格限定时间和区域范围划线经营,做到整条街区标准统一、秩序井然规范。
(二)保持街区、商铺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乱扔垃圾、杂物现象。
(三)街区内无流动占道经营摊点。
(四)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