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能否退回?

邯郸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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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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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60岁的杨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8181890反映,今年2月,他在临漳县奥林之窗小区看上了一套房源,并交纳了2万元定金,还签订了《商品房定购合同》。可后来杨先生家里出现了一些情况,剩下的60多万元房款因经济问题拿不出来。杨先生希望能够退还2万元定金,可是开发商不给退,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无独有偶,市民张女士和爱人在今年国庆假期,看上了邯山区观林府梨园小区的一套小洋房。她交纳了2万元定金,没有签订合同。可后来张女士觉得当时自己太冲动了,又不想购买了。于是经过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反复协商,张女士告诉记者,目前,房地产公司已经同意将她的2万元定金退回。
为什么同样交纳2万元定金,就会有不同的结果呢?
河北乾骥(邯郸)律师事务所冯文绮律师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在买房交了定金还没签合同时,定金是能退还的,但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开发商需退还定金;若开发商已经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此时要看房屋买卖不能的原因,若是开发商原因,则购房者可通过诉讼方式主张退还。
冯文绮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与他人签合同时,一定要看准了,注意区分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以免造成损失。其中,定金是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即确定交易的保证金,适用“定金罚则”,支付定金一方毁约则不退,收取定金一方毁约则双倍返还。
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并非法律概念,一般情况下不具有担保的功能,没有保证金的含义,其法律后果具体要结合合同内容、交易习惯来确定。
本报记者 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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