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丹徒跟进监督协同履职催发“黄金岸线”释放“黄金效益”
苏纵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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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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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交汇,舳舻千里。京杭大运河和长江在江苏省镇江市十字交汇,构成“黄金十字水道”,不仅蕴含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更是促进沿岸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纽带。

位于镇江市丹徒区境内的大运河段,被称为“丹徒水道”或者“徒阳运河”,全长8.7公里,流域面积89平方公里,为沿线3.9万人口、6.5万亩农田带来无尽滋养。“2万元航道补偿费和29316.09元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5月7日已全部到账!另外,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闸口将被打造成为世界内河最大的单梯级船闸,逐步扩大的港航基础设施将为支撑经济发展提供重要力量,到时候河道航运肯定是另外一番繁荣景象。”2025年5月8日,在江南运河丹徒段闸口施工现场,丹徒区港航中心殷国良书记面对案件回访的检察办案人员兴奋地说。

航道补偿费和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作为国有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航道机构建设、养护航道护岸及其他设施的关键资金来源,其收取工作不仅关乎国有财产保护,更是维护河流生态平衡、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重要环节。2025年3月,丹徒区检察院依托检察机关与审计部门建立的协作机制,发现位于大运河丹徒段的A公司经营的码头,从2017年至2023年拖欠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航道补偿费分别长达7年、4年之久,造成国有财产损失,损害国家利益。

检察机关立案后,办案人员前往案涉码头展开线索调查取证工作。经核实,该码头2004年由A企业经营,一直作为本公司生产用砂石料的装卸,未对外经营。“2021 年以来,区域航道多次改动导致码头面积变动,河道占用面积无法确定,相关费用也无法准确认定,因此一直没有按时缴纳。”为深入了解拖欠原因,检察官走访了案涉单位以及属地主管部门,并查明A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2017年至2023年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和2021年至2024年航道补偿费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镇江市丹徒区交通运输局作为航道主管部门,负有收取航道补偿费和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保护国有财产的职责。审查认为,尽管7年来码头面积因航道改动有所变化,但这并不成为A公司拒缴上述补偿费的合理理由,主管部门负有依法收取该费用的法定职责。2025年4月1日,丹徒区检察院依法向丹徒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发送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国有财产保护职责,收取A公司拖欠的航道补偿费和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

“怎么收?”“收多少?”“拖欠7年的费用能否如期收缴?”……既要有效保护国有财产,又要兼顾涉案单位实际情况,检察建议发出后,面对一连串的办案难题,承办检察官张扬内心并未就此松懈。

“我们认可缴纳费用,但2020年至2022年疫情期间,国家也出台多项减免政策,请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给与减免。”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协同优势,办案人员再次来到案涉单位,充分听取案件办理意见。2025年4月10日,该院主动召集行政部门人员、案涉单位代表、江苏科技大学河流保护专家召开磋商座谈会,共同研讨上述补偿费的收取标准,办案人员提出的疫情影响、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等确定费用因素,得到与会人员认可。

为进一步增强办案透明度,广泛听取意见,2025年4月18日,丹徒区检察院邀请具有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人员担任听证员,围绕“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已经履行国有财产保护职责,A公司拖欠的上述补偿费是否依法缴纳,国有财产是否得到有效保护,本案是否可以作出终结审查决定”等问题开展听证。听证过程中,各方围绕收费标准的合法性、合理性展开充分讨论,一致认为该标准充分考虑了疫情和公司经营的实际困难,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案涉双方现场签订费用缴纳协议。

截至5月7日,案涉企业已全部缴纳拖欠的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航道补偿费共计49316.09元。“检察机关跟踪监督协同履职效果好,A公司走出了涉法困扰,行政单位依法履行了职责,国有财产也得到了有效保护,这是真正的共赢多赢。”丹徒区政协委员徐俊评价道。

案件办结并非终点,如何形成常态保护合力,实现水资源长效治理,成为丹徒区检察院党组深化协同履职、提升办案效果的的着力点。据悉,在案件办理中,该院对《关于建立“河长 + 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推进资源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进行修订,完善实时监测、联合巡护等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依托机制发现大运河流域公益诉讼监督线索10件,并均以立案。

“水运”丹徒,逐梦未来。聚力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为航运发展注入更多的“法治动能”、“检察元素”,让“黄金岸线”快速充分释放“黄金效益”。针对听证会上丹徒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丹徒区人大代表王军提出的 “加强法治宣传,增强大运河保护意识”建议,一场主题为“检察蓝守护运河绿”检察开放日活动在大运河拉开帷幕,沿岸30余家企业、行政单位等代表参加。“每年我们都会开展运河保护课程,学校还设立了运河印象童创馆”“我最喜欢去运河边上课啦,长大后我要和我的好朋友一起探索大运河”,活动中,辛丰中心幼儿园师生们介绍说。

“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遗产。”绿绿的水,浓浓的情。近年来,丹徒区检察院为把江河湖泊真正打造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构建“精准打击+多元监督+专业办案+法治服务”河湖保护检察模式,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开展专项行动,整治问题点位28处,关停2家经营性码头,整改8家现存码头,通过高质量检察履职推动“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建设提档升级。(王运喜、张国立)

责任编辑:沈沁

审核:任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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